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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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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56 公司简称:东宏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2年末的总股本257,38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因新冠疫情多地进行大面积封控,致使交通运输业受到较大影响,部分工程项目停建,直接影响了管道行业的工程项目进展;房地产、民用建筑等行业也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开工率较低,对塑料管道行业业绩影响较大,部分中小型的塑料管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行业竞争加剧,有资金、有技术、有人才的企业脱颖而出。

2022年11月,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水利专项资金941亿,支持水利工程建设;2022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同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房地产金融十六条,支持和稳定房地产发展;持续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国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对工程管道行业发展奠定基础,为以工程管道为主营业务的东宏股份业绩增长带来机遇。

公司以高分子塑料管道、塑料增强复合管道、钢塑复合金属管道、高效节能热力管道、大口径高压力管件、新型改性材料为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利建设、工矿工程、市政工程、供热、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公司遵循“质量、效益、稳健”的发展总基调,稳步推进产品布局、市场拓展和对外合作,壮大工程管道产业生态圈,持续巩固提升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聚焦市政、水利核心市场,巩固矿业、热力重点市场,拓展国际市场,采用直销和经销双驱动的销售模式,推行“区域+领域、产品+服务+施工”的方式,通过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网络,为客户提供智能、安全、环保、运营高效的一体化管道系统方案。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以各类高分子塑料管道、改性塑料复合管道、重防腐金属管道、节能型保温管道、连接管件、新材料应用为主营业务的工程管道制造商、管道工程服务商和管道工程总承包商。作为全球最大的复合管道制造基地,公司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整合上下游生态资源,深化研究管道工程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让智能管道改变人类生活,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管道系统综合方案提供商。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是根据客户订单和制造需求,对主、辅原材料以及制造设备和配件拟定相适应的采购模式,主要分为:年度战略采购、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以订单式生产为主,根据市场营销部门提供的客户订单及常规库存,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聚焦市政、水利核心市场,巩固矿业、热力重点市场,拓展国际市场,采用直销和经销双驱动的销售模式,推行“区域+领域、产品+服务+施工”的方式,通过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网络,为客户提供智能、安全、环保、运营高效的一体化管道系统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1,463,620.46元,同比增长2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200,428.2元,较同期增长12.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413,868.71元,较同期增长4.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提供反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689.17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34.68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977.3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08.69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 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9.52万元。

(三)存货跌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8.26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合计9,689.17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689.1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3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3日

至2023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倪立营、山东博德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 3月11日至3月11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 至 11:00 和下午 1:00 至 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

邮编:273100

联系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0989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 3月 11日至 3月 11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 至 11:00 和下午 1:00 至 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 2023年 3月 11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

邮编: 273100

联系电话: 0537-4640989 传真: 0537-464098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200,428.2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621,922.34元,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578,505.86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东宏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6.33元/股调整为5.804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董事鞠恒山先生、刘勇先生、孔智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伯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200,428.2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621,922.34元,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9,578,505.86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致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上市公司2022年报审计2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传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

王传顺(先生):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聂梓敏(女士):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9份。

闫磊(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4万元,合计费用为49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预计和2022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86,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804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东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东宏股份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5、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