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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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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6、2021年3月25日,公司实际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16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3元/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2022年8月25日,公司实际从2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64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 258,034,600 元人民币变更为257,386,600 元人民币。

9、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3亿元,净利润不低于4.0亿元”,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数据,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285,146.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20.04万元。因此,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为486,000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第十四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4、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022年7月分别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分别派发现金红利0.37066 元(含税)、0.155元(含税),因此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5.95934元-0.155元=5.80434元/股,因此,本次股票回购价格为5.804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09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7,386,600股减少至256,900,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7,386,600元减少为 256,900,60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21日起45天内(上午 9:00-12:00;14: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申报登记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1号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介绍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7,386,600元变更256,900,6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57,386,600股变更为256,900,600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 准。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山东东 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根据要求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16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578,505.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386,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785,26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30.0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在授权、职能方面更加清晰,管理层级更加扁平高效,突出强化“产供研销+资本运作”的业务主体地位。

具体调整为:

1.成立营销中心,下设北部市场、南部市场、山东市场等。

2.成立计划中心,下设计划部、供应部、外协事业部、生产部、履约部、储运部、设备部、工艺部、售后服务部。

3.成立办公室,下设秘书部、行政部、督查室、教培部、企划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政策事务部、基建部。

4.成立财务中心,下设财务部、核算部。

5.成立风控中心,下设清欠办公室、法务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

6.成立研发中心,下设实验室。

7.证券部、投融资部、审计部为董事会直属部门。

调整后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2023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东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电力”)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控股股东:曲阜东宏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曲阜市经济开发区纺织北路1号

主营业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设计,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安装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路桥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电力工程建设、勘查、咨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力购销,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JP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变压器、高、低压柜体、箱变壳体、电缆桥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子产品设计、生产、安装、销售、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百货销售,电力金具、金属构件的加工、销售,电气设备租赁,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东宏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电力资产总额为159.38万元,负债总额为51.64万元,净资产为1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8.71万元,净利润为21.34万元。

2、山东东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新能源”)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日

控股股东: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曲阜市玉兰路567号

主营业务:在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液化天然气(LNG);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不涉及城镇燃气)(不含剧毒);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182.72万元,负债总额为1524.37万元,净资产为1658.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132.15万元,净利润为-231.73万元。

3、山东菏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宏新材料”)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控股股东:菏泽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菏泽市定陶区漓江路与上海路交叉口东400米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菏宏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菏宏新材料4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孔智勇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菏宏新材料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菏宏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542.05万元,负债总额为2,271.47万元,净资产为270.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685.21万元,净利润为270.58万元。

4、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63225.9万元

成立时间:1985年4月4日

控股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91号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壹级);管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阴极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限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凿井工程(限分支机构);自来水、热力、煤气表具安装;机电设备和锅炉的采购及安装;自动化设备、供水设备、成套给水设备、净水处理设备、高低压配电柜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以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业务;钢卷管、管件制造;机加工、保温管及管件制造;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及施工(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器材租赁;物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管道集团7.29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28,246.6万元,负债总额为500,438.86万元,净资产为27,807.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9,696.37万元,净利润为7,997.3万元。

5、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能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4日

控股股东:上海科塑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后勤、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服务;酒店、公寓、餐饮经营管理;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车辆配件、设备配件、五金交电、机油、润滑油销售;劳务派遣、劳务分包、装卸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美容、通勤车服务;招标代理、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勤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四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勤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勤能集团资产总额为10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29.96万元,净资产为1036.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22.51万元,净利润为25.92万元。

6、曲阜好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好力”)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日

控股股东: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曲阜好力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曲阜好力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阜好力资产总额为201.72万元,负债总额为40.95万元,净资产为160.7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41.21万元,净利润为62.29万元。

7、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集团”)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奉尧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7年8月4日

住所:曲阜市天华路12号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企业策划、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钢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除外);LNG加气站项目投资、建设,汽车配件、润滑油、机油、劳保用品、副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宏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东宏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宏集团资产总额为40,676.23万元,负债总额为5,893.86万元,净资产为34,782.3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0.14万元,净利润为2,403.24万元。

8、山东国宏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水务”)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东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5月31日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长白山路3859号昂立大厦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水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水务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水务资产总额为25,144.38万元,负债总额为24,563.04万元,净资产为581.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678.9万元,净利润为454.52万元。

9、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管道科技”)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业乾

注册资本:2040.8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3月17日

控股股东:山东颐养健康集团金生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保温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2022年4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山东凯诺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更名为健康管道科技,公司持有49%的股权,2022年4月起公司董事、总裁倪奉尧先生兼任该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健康管道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3,381.08万元,负债总额为12.96万元,净资产为3,368.12万元,营业收入为10,364.69万元,净利润为176.23万元。

10、山东国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新材料科技”)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忠豪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6日

控股股东: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浒大道中银大厦2F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模具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新材料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新材料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新材料科技资产总额为49.77万元,负债总额为0.01万元,净资产为49.76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4万元。

11、山东国宏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宏管道科技”)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瑜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2日

控股股东:临朐清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文化路5877号信诚商厦3楼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国宏管道科技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宏管道科技49%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宏管道科技资产总额为2283.58万元,负债总额为1915.87万元,净资产为367.71万元,营业收入为2781.81万元,净利润为267.71万元。

12、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城乡水务工程”)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鹏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8月9日

控股股东:曲阜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小雪街道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文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水务工程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城乡水务工程49%的股权,且独立董事孔祥勇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水务工程资产总额为7.48万元,负债总额为9.93万元,净资产为-2.4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45万元。

13、曲阜市城乡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市容”)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8日

控股股东:曲阜勤能工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7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医院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城乡市容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五级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城乡市容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乡市容资产总额为9.14万元,负债总额为12.11万元,净资产为-2.9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5.64万元,净利润为-2.97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以及房屋租赁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