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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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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2月23日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15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与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合计代表24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9,939,1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42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06%(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合计代表11名股东),代表股份57,777,25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88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2,161,9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53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9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279,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9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8%。

五、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909,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反对0股;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249,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3%;反对0股;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909,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反对0股;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7,712,526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1,804,800股减少至504,092,274股,注册资本将由511,804,800元减少至504,092,27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和2023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高凤

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号码:0531-88061716

邮政编码:250100

4、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收到文件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