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证券代码:600444 公告编号:2023-001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顺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陈晓红女士、樊海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获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顺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获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个人简历
1、副董事长简历:
陈晓红女士,1978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14年4月在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主任助理、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2014年4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9月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2年12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5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樊海彬先生,1980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制冷空调与环境控制研究所技术人员、所长助理、所长,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制冷空调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总经理简历:
吴顺勇先生,1978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11年12月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储运与换热化工装备工程部、环保项目处工程技术人员;2011年12月至2019年7月历任节能环保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环保工程事业部部长,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2年3月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12月至今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吴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