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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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10幢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3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以上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函(见附件2)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寄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10幢,登记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2:30-13:30,13:30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附件1: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函

附件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函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决议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6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归属的64,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A156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405,44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64,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41,440.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归属前的人民币120,841,86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20,905,867.00元,股份总数由归属前的120,841,867股变更为120,905,867股。

二、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更好地利用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的产业集群效应和人才聚集优势,董事会决议将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场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647弄12号”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10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动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以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工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