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部分银行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077、2022-085、2022-088),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9日、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2022-111、2022-124、2022-139、2022-152、2022-169、2023-015),涉及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述公告。

根据公司对相关被冻结账户核实和统计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正大力推动相关诉讼纠纷的解决,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会通过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采取积极措施回笼资金,推动应收账款回收工作,争取早日将相关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随着公司相关诉讼的解决,相关方将依照约定或者判决、裁定等解除前期对公司采取的冻结银行账户等保全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警示

1、退市风险

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此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立案调查风险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风险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4、诉讼风险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总计32,071.0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8.06%。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12,826.95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19,244.08万元。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5、大额债务逾期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金合计94,5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06.80%。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

6、股东股份变动风险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若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4),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00.00万元至-6,8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要求,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若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可能触及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1、立案调查风险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风险

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3、诉讼风险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总计32,071.0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8.06%。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12,826.95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19,244.08万元。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同时,如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诉讼,且起诉方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或子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4、大额债务逾期风险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因流动性资金紧张,公司向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94,500.00万元已逾期,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06.80%。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

5、股东股份变动风险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025),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并关注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所列风险提示,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