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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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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142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37,501,700股,占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75.0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5,812,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71.62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88,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3.377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89,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3.3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88,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000,000股的3.377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8%;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8%;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0%;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8%;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金健、蔡铁辉、刘江、夏永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金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金健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蔡铁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蔡铁辉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刘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刘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夏永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夏永阳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5.01 选举钟水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2%。

钟水东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左英魁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左英魁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朱智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2%。

朱智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曹荣昌、孙电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6.01 选举曹荣昌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2%。

曹荣昌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 选举孙电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37,5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6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171%。

孙电光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金健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金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情况如下:

由金健、蔡铁辉、左英魁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金健为主任委员。

由钟水东、朱智伟、蔡铁辉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钟水东为主任委员。

由左英魁、钟水东、金健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左英魁为主任委员。

由朱智伟、左英魁、夏永阳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智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江先生、李指辉先生、王兵先生、曾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孝仲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监事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易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选举易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金健、蔡铁辉、刘江、夏永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2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通过。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金健、蔡铁辉、刘江、夏永阳

独立董事:钟水东、左英魁、朱智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上述人员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二届董事会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秀勇、袁清珂、陆柯,非独立董事袁晓强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秀勇、袁清珂、陆柯未持有公司股份,袁晓强持有公司股份2,249,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4.50%。袁晓强先生的配偶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票。袁晓强先生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曹荣昌、孙电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2023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一、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曹荣昌、孙电光

职工代表监事:易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无监事离任。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三届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选举金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由金健、蔡铁辉、左英魁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金健为主任委员。

由钟水东、朱智伟、蔡铁辉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钟水东为主任委员。

由左英魁、钟水东、金健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左英魁为主任委员。

由朱智伟、左英魁、夏永阳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智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易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曾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金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江先生、李指辉先生、王兵先生、曾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孝仲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曾晴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142号

电话:0769-22187143

传真:0769-22187699

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简历

金健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115271975112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上海嘉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机加工部技术员;1996年7月至2001年1月就职于东莞市寮步胜用五金针车厂,担任技术部技术主管;2001年1月至2016年4月,创办东莞市东城鸿铭纸品机械配件部,担任负责人;2002年11月至2016年11月,创办鸿铭有限,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鸿博科技监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鸿博科技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鸿铭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鸿禧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涵和祺颂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2年5月,担任鸿博科技分公司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金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37,500股,通过灏德祺颂、涵和祺颂间接持股1,687,498股,合计持股19,124,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0%,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金健先生与蔡铁辉女士系夫妻关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晴为蔡铁辉胞兄蔡范虎之子蔡莎的配偶。除此之外,金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金健先生(详见董事长简历)

蔡铁辉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4323211974112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政治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6年10月至1998年2月,就职于东莞生邦木艺家具有限公司,担任会计;1998年3月至2000年11月,就职于东莞东坑火得电器厂,担任财务主管;2001年1月至2016年4月,创办东莞市东城鸿铭纸品机械配件部,担任行政经理;2006年3月至2010年10月,创办东莞市南城鸿铭机械材料经营部,担任负责人;2002年11月至2016年11月,创办鸿铭有限,担任监事;2007年10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鸿铭时代,担任执行董事;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鸿博科技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鸿铭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市场营销中心国外销售部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灏德祺颂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鸿铭股份董事、市场营销中心国外销售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蔡铁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50,002股,通过灏德祺颂、涵和祺颂间接持股1,687,503股,合计持股14,437,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0%,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金健先生与蔡铁辉女士系夫妻关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晴为蔡铁辉胞兄蔡范虎之子蔡莎的配偶。除此之外,蔡铁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左英魁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任青岛奥林特外事翻译学院教师;2004年4月至2007年2月任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3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广东卓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东莞市晶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英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钟水东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深圳白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总监;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长城招银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副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宁波亿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市心性赋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静心内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2年1月,担任深圳市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水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朱智伟先生,中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兼任全国包装标准化委员会金属包装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包装标准化委员会委员。朱智伟先生1985年7月至1989年7月就读于广东机械学院(现广东工业大学),1989年8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广东省包装总公司,历任科员、科长、部门负责人,2000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2005年至今任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秘书长。朱智伟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11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2020年7月任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中止上市申请,退出董事会);2016年12月至2021年9月担任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本人任职时间和公司董事会任期不同步,为方便公司合规,与会计独立董事同时辞职);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广东宝德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中止上市申请,退出董事会);2020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再次担任广州信联智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夏永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1999年10月,自由职业;1999年11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东莞市南风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东莞市兴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苏州市蓝天膳食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11年5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市场营销中心国内销售部一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董事、市场营销中心国内销售部一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夏永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监事会主席简历

易红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省沅江市第八中学办公自动化专业,中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3月,自由职业;2003年4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生产制造中心装配二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监事会主席,生产制造中心装配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易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曾晴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出纳;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就职于益阳长益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市场推广员;2014年2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市场营销中心技术服务部文员;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创办东莞市广恒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曾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曾晴女士为蔡铁辉女士胞兄蔡范虎之子蔡莎的配偶,金健先生与蔡铁辉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金健先生(详见董事长简历)

刘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东莞市东城鸿铭纸品机械配件部,担任装配钳工;2002年6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东莞东城捷达包装工艺厂,担任工务主管;2006年8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技术研发中心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副总经理、技术研发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指辉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8年10月至2000年8月,就职于湖南临湘市机械厂,担任技术员;2000年9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东莞市欧文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工模部绘图员;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东莞庆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技术研发中心副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副总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兵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12月至1997年11月入伍于海军南海舰队38212部队,担任上士;1997年11月至2000年12月,自由职业;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东莞市安美扣具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11月,自由职业;2009年12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鸿铭有限,担任市场营销中心国内销售部二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副总经理、市场营销中心国内销售部二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孝仲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担任审计部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宁德时代子公司晋江闽投电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奋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财务部经理;2019年6月至今,就职于鸿铭股份,担任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孝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