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大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前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瑞精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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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金额尚需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
(三)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机加工市场行情等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明瑞精密、贵州泰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泰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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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大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号厂房
主要股东:许大军持股比例为73%、许宝林持股比例为15%、胡松明持股比例为10%、沈维政持股比例为2%。
主营业务:金属钣金件成型、生产、制造,五金件、冲压件、机箱、机柜生产、制造;金属及非金属的切割、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0,940.0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903.21万元、净利润120.15万元。
2、关联方名称:贵州泰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言诚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高新开发区石桥社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内实施的矿山机械设备产业化项目办公楼
主要股东:贵州泽长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煤炭洗选;矿山机械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仓单登记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贵州泰禾成立于2022年11月28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0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明瑞精密控股股东许大军先生、股东许宝林先生分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许大红之二弟、三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对关联法人的认定。
贵州泰禾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言诚女士为本公司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对关联法人的认定。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未发生违约情形,执行情况良好。明瑞精密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贵州泰禾依法存续经营,专业从事智能干式分选机的销售,具备向最终用户销售并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货款的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各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接受劳务服务以及销售商品等,所有交易均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具体如下:
1、向明瑞精密采购加工成品件、销售材料以及委托其进行钣金、焊接等加工劳务,交易价格均根据市场情形及实际情况,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2、向贵州泰禾销售智能干式煤炭分选装备,主要是为了利用其渠道资源,进一步推进智能干式煤炭分选装备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扣除产品销售费用后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双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均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或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