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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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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三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

至2023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3年2月28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9:3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董秘办(办公楼7008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星驰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联系传真:0574-8759757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

邮政编码:315034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的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意见以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债券利率、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协议、申请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聘请中介机构协议,按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回复问询,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债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除第5项、第7项至第9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燕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的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田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