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逾50家公司推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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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邱德坤
新一轮激励计划来袭。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月1日至2月27日,共有53家A股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12家A股公司发布员工持股计划。其中,亿纬锂能、温氏股份在激励计划中设定了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凸显了对未来发展的雄心。
然而,个别公司激励计划一经推出,即被交易所问询是否变相利益输送。业界及学界人士提醒,除了紧盯激励对象和受让价格等内容,还应关注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是否容易达成,以及是否对标业内优秀企业。
以人才押注未来
一份激励计划,展现发展雄心。亿纬锂能2月17日抛出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对公司的业绩考核条件为2023年至2026年营收分别不低于700亿元、1000亿元、1500亿元、2000亿元。
亿纬锂能是国内市占率排名前十的动力电池企业,此前券商预测其2022年营收约330亿元。亿纬锂能董秘江敏表示,优秀人才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水平、扩大市场份额的重要基石。公司推出此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在争夺行业优秀人才的过程中掌握主动权。
“股权激励已从原先公司治理的奢侈品变成现在的必需品。”荣正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合伙人郑培敏介绍,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目的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发人才潜能。
探究可见,上市公司步入股权激励常态化时代,体现在多家公司实施多期股权激励计划,也表现在股权激励不局限于某个行业。
同样推出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还有从事肉鸡、肉猪养殖及产品销售的温氏股份。2月17日,温氏股份发布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其中,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8510.90万股,并设定了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业内人士介绍,过去两年,在应对行业发展周期低谷的关键时刻,股权激励对绑定核心人才起到关键的目标牵引作用,促进了温氏股份生产和经营全面反转。
多元化考核指标频出
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日趋多元化,除了营收、净利润等会计科目,部分公司还引入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
海南椰岛1月30日发布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分别为营收(均不含贸易)、营业利润、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其中,考核年度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2020年至2022年的各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
“业绩条件如果过于容易达成,则失去了股权激励本身的意义。”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运森表示,面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投资者应重点关注公司制定的行权业绩条件,并要对标行业领先企业及同行竞争对手。
记者注意到,徐工机械、广东宏大、陕西建工等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除了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上设定了多元化指标之外,还提及相关考核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
徐工机械2月20日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要求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在对应年度不低于相关水平,还要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水平。
陈运森表示,如果股权激励计划未能进行有效设计,往往会沦为简单的福利或奖励,无法激励相关方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甚至少数相关方可能利用任职岗位权利,“自设股权激励”或影响关键激励条款,最终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交易所严防利益输送
或许是因为设计不够合理,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遭到交易所关注。
新开源1月19日发布草案,拟以1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受让对象为公司首席科学家、美国籍员工Herbert Wilhelm Ulmer(贺博)。在关注函中,深交所问询公司“是否存在设置较低考核指标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介绍,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起到激励作用;二是定价合理,并要平衡好股权激励的合理性,即受让方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关系。
记者注意到,在关注函回复中,相关公司均否认了交易所提出的相关质疑,并回应了激励计划制定的依据及合理性。其中,新开源表示,基于贺博对于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公司需要对其个人实施有效的激励。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以公司业绩提升为基础,通过资本市场放大收益效果,促使核心人才扎根公司的土壤,为公司发展赋能。
不过,新开源在2022年被河南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并被深交所通报批评,主要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陈运森提醒,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问题的上市公司,更要细致深入分析其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动机、核心激励条款及内部人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