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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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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张华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张华农先生(召集人)、唐涛先生、张华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冯绍津女士(召集人)、冯艳芳女士、唐涛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张华先生(召集人)、冯绍津女士、张华农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冯艳芳女士(召集人)、冯绍津先生、唐涛先生。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唐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陈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陈宏先生、何天龙先生、刘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衣守忠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刘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相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刘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ares@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及投资者关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舒傲蕾女士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聘任林伟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李小涵女士为投资者关系经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舒傲蕾女士,林伟健先生及李小涵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舒傲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shuaolei@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林伟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李小涵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007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lixh@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杨明理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唐涛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人民大学MBA(深圳班)毕业。2003年4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子公司国际销售工程师,大客户部经理,销售部总监,通信事业部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营销副总裁兼任雄韬集团首任轮值CEO。

唐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宏先生,男,生于1980年3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技术研发经理、越南雄韬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衣守忠先生,生于1963年6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至1986年9月任沈阳飞机制造公司技术员;1986年9月至1989年6月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化学专业攻读硕士;1989年7月至1996年9月任青岛蓄电池厂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1996年10月至2000年2月任青岛中大康贝尔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发部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衣守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天龙先生: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业务经理,国际销售部副总。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何天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刚先生,男,生于1974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品质经理、总裁助理。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10月任总裁助理,2015年6月兼任公司法务。2018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6、舒傲蕾女士,生于198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丹马士(Damco)环球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担任KeyAccountAssistant;2015年7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营销副总裁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并于2021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舒傲蕾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林伟健先生,生于1991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于2017年3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8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林伟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8、李小涵女士,生于199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士学历。2021年6月加入公司,任投资者关系经理,并于2022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小涵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9、杨明理先生,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职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师、审计经理职务,并于2019年12月取得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资格证书;2021年4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职务。

杨明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晓燕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一致选举罗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745,60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24元,共募集资金651,999,853.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620,850.64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4,705.12万元,账户余额8,277.34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交易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