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9.3.2条及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对此进行了首次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现再次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2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四)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的直接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发行了本金为280,000,000美元的有抵押优先票据,于2021年到期,中泛集团为该票据的担保人。该票据剩余本金约1.34亿美元。2022年4月13日,该票据的一名债权人的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以下简称“高等法院”)呈交了一份针对中泛集团的清盘法律程序的申请(以下简称“清盘呈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债务进展
2023年2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命令剔除及驳回上述清盘呈请。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具体情况可详见中泛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3/0227/2023022700378_c.pdf)。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9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泛海控股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2020年9月,你公司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7.8亿元融资,原定到期日为2021年9月11日;2020年10月,你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27亿元融资,原定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2日。但你公司未按期偿还且在原定到期日前未能签订展期协议,上述2笔贷款出现逾期。2笔债务逾期金额合计44.8亿元,占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12.8%。你公司未及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上述贷款逾期事项。2021年12月28日,你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9泛控02”发生回售违约;2021年11月10日,你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8海控01”未能按期足额兑付。你公司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及时就公司债券违约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仅在2021年年报中就公司债券逾期进行了说明。
二是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2020年6月,你公司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西三环支行申请17.86亿元融资。2021年9月17日,你公司将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35亿股股份追加质押给农业发展银行西三环支行,质押资产规模超过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资产质押情况。
三是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事项。2021年7月20日,你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中院冻结民生证券股份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济南中院要求对你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35亿股股份予以冻结。7月26日,你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定书》,确认济南中院冻结了你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35亿股股份。上述被冻结资产金额超过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7月27日,你公司就上述民生证券股权被冻结事宜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了信息披露,但你公司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同时,泛海控股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泛海控股予以严重警告,自2023年2月23日起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泛海控股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洋予以警告。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上述处分涉及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