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707,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584,9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9%。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809,169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3年2月27日,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2,36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告知,现将减持进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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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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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司减持前总股本按照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490,458,468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00股。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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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本公告中的股东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3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490,459,264股计算。
②除上述集中竞价减持以外,普润平方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809,100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实施期间内,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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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现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魏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王诚先生、宗永进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董清良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3、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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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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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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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晶、陈紫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