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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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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人美女士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监事董人美、李宁、陈九连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制定《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董人美、李宁、陈九连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11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3票,反对2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董事张翀宇、张竞、彭敏、高日明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董事张翀宇、张竞、彭敏、高日明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张翀宇、张竞、彭敏、高日明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及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张翀宇、张竞、彭敏、高日明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300.1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成交最高价为9.26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7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89,980,249.5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做出的,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