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2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05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数据均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组织架构及研发平台的建设,持续对技术创新和人才建设等方面进行战略性投入,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及研发人员,相关管理及研发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此外,受整体宏观经济、疫情反复及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对公司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在上述因素的叠加影响下,公司利润增长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较大。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00万元至-6,4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00万元至-6,3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业绩与公司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差约-2,356万元至-3,3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差-1,924万元至-2,924万元。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时,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2,000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收入约为5,800万元,主要为原材料、代采部分辅料的贸易类销售收入。

由于公司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中“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判断出现偏差,对本期开展的贸易类电解铜、PCB客户配套铜材等的销售采取总额法核算,具体合同条款体现为:产品交付前,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公司)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产品的,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客户)承担。上述销售公司原理解此类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系通过合同契约形式进行控制,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同时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因此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对营业收入采取总额法确认。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展开,并与会计师进行充分地沟通,上述销售业务系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采购后通过贸易业务方式进行销售、相关商品物流由供应商直接发货或客户到供应商自提方式进行,不符合收入准则有关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按收入准则对该类贸易收入应采取净额法进行确认,该调整导致公司业绩预告中的本期营业收入额出现调减。

由于公司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时对上述贸易类业务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理解不准确,导致预计公司达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022年营业收入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经与年度审计会计师沟通,对营业收入适用准则内容不当之处进行了修正,相应调减收入后,导致公司2022年相关股权激励计划中营业收入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因此需冲回前期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约3,500万元,从而导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坚持审慎性原则,保障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上述贸易类业务主要发生在10、11月份,少部分贸易业务发生在6月、9月。其中:6月份销售金额约为10.81万元,6月份业务调整后销售金额约为1.50万元,调整金额约为9.32万元,占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比例为0.05%;6月及9月份销售金额合计约为685.89万元,6月及9月份业务调整后销售金额为2.84万元,调整金额约为683.06万元,占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比例为2.47%。

因6月份及9月份业务调整金额占相应已披露未经审计报告期间收入金额较小,未达到重大会计差错标准,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总额法调整净额法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相关期间利润未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导致引起投资者投资决策的情形,不属于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从重要性水平角度出发,公司判断不需要对已发布公告进行更正。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