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07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审理阶段,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三(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 诉讼涉案金额:53,243,647.11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处于再审审理阶段,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被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民终11510-11521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已立案审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传票》((2022)粤民再545-556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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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处于再审审理阶段,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