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165版)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1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5日下午2: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15至2023年3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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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3月9日和3月10日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张涵洁、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3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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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