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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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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23-006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羊绒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

至2023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3月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776

邮 箱:lilili@chinaerdos.com

联 系 人:李丽丽 王晔

登记时间:2023年3月10日一3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3-004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8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以视频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臻女士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3-005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

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计划自2022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2.2美元(包含此价格),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不高于1010万美元。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发布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价格调整公告》(临2022-036):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香港公司增持的价格对应调整为不高于每股1.3586美元(包括此价格),增持的金额不变。由于B股价格持续高于计划增持的价格,故香港公司尚未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

●增持计划延期情况:2023年2月27日,公司接到了《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及延长增持时间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公司股价波动、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客观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香港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4年3月16日,增持公司股票价格改为不设价格上限,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2023年2月27日,公司接到了《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及延长增持时间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香港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开始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955,845,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9384%,其中A股775,406,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022%,B股180,438,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62%。

(三)香港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完成两次增持计划,第一次增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3);第二次增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2-014):香港公司作为增持主体,计划自2022年3月17日起12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2.2美元(包含此价格),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不高于1010万美元。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发布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价格调整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22-036):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香港公司增持的价格对应调整为不高于每股1.3586美元(包括此价格),增持的金额不变。

三、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目前,受公司股价波动、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客观因素影响,香港公司尚未按照增持计划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B股。

截至目前,香港公司持有公司B股252,61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62%,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1,338,183,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9384%。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公司股价波动、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客观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

香港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4年3月16日,增持公司股票价格改为不设价格上限,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集团公司及香港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集团公司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香港公司将通知上市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