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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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3-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2日起,兴业银行新增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业务。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列表: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8-95599

网址:www.abc-ca.com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日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现将开通转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转换业务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开通,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二、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列表如下: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上述基金可与本公司已发行并管理的下列基金进行相互转换:

三、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转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算起。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有关最低转换转出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7)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份额转出与基金份额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份额转出参照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对于存在一定持有期限要求的基金,投资者转换转入该基金的份额需按照具体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至少持有满一定期限,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转出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五、基金转换的计算方式

(1)基金转换费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对于前端收费的基金,基金转换费用由1)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1)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而定。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赎回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赎回费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转换的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农银汇理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5天,现欲转换为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1.5%,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费用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10,000×1.100×1.5%=165元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000×1.100-165)×0%/(1+0%)=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65+0=165元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165)/1.0500=10319.05份

六、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①不可抗力;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③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④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⑤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或拒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⑥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