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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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百达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2023-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8

转债代码:113570 债券简称:百达转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百达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百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417元/股),根据《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百达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达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百达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百达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0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百达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28,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8,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百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70”。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3月17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3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09元/股。

因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百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20日起由原来的16.39元/股调整为11.54元/股;因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百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0日起由原来的11.54元/股调整为11.34元/股;因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百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7日起由原来的11.34元/股调整为11.09元/股。

二、“百达转债” 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为: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者(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3月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百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417元/股),已触发“百达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达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及目前市场情况,决定行使“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百达转债”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百达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交易“百达转债”的情况如下:

(一)股东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期间交易“百达转债”情况:

(二)除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未交易“百达转债”。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百达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1.0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百达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百达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百达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