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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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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2023-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仓石”)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23年3月2日起,新浪仓石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示: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

(2)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2.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C份额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两者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6)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新浪仓石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新浪仓石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投资者范围和办理程序应遵循新浪仓石的相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投资者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活动。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5369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日

富兰克林国海恒博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

(2)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3年3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交易申请的形式,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此之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或拨打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赎回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时,以红利发放日作为起始日计算其相应的赎回费用。上述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用的计算与赎回费用计算规则相同。

4、咨询办法: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

5、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了解该基金更多的详细数据,包括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等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