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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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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7.75万股,回购价格为5.9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0,719,434股变更为380,641,93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0,719,434元变更为人民币380,641,934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康妮

联系电话:0510-82720289

电子邮箱:liukangni@jsmiracl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件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