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3月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联环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联环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联环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联环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修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联环药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联环药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联环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3一00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87,174,199.25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1日,公司总股本287,145,6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43,071,851.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7%。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夏先锋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曾于2013至2017年度、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10家。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2)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3)本期签字会计师:陈梦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柒拾伍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拾伍万元整。2023年度审计收费较上一期不变。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月 3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期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2、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3、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4、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不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报备文件

1、联环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联环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