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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3-02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国家会议中心307B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潘青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潘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潘青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委员设置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潘青、李松柏、董秀成、宋东升组成,其中董秀成、宋东升为独立董事,潘青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汤光明、董秀成、宋东升组成,其中董秀成、宋东升为独立董事,董秀成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曹前、宋东升、崔松鹤组成,其中宋东升、崔松鹤为独立董事,宋东升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文斌、崔松鹤、董秀成组成,其中崔松鹤、董秀成为独立董事,崔松鹤为会计专业人士,崔松鹤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修改惠博普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变更为董事长。取消执行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和高级副总裁),统一称为副总经理(副总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参见本公告附件二。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惠博普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新任董事长潘青。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松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何玉龙先生、周学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何玉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中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张中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2809807 传真:010-82809807-811

电子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敬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敬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修订后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销售及采购产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青、曹前、汤光明、文斌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潘青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1990年至1991年在浏阳磷矿工作;1991年至2000年在长沙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工作,历任干部、收费所副所长、政工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2000年至2003年,在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作,历任路桥经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年至2019年,在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市场二部经理、湘江伍家岭路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2年,在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

附件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松柏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至2011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第二工程公司工作,历任干事、组织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至2016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国内第一项目部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新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至2019年在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惠博普董事、执行副总经理。

李松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中炜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起到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惠博普前身)工作,曾任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年9月起担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起担任惠博普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9月担任惠博普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担任惠博普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担任惠博普董事、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经理。

张中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829股,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何玉龙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协会全权会员(AAIA),拥有国际审计签字权。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滨海金控投资总监;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总监,2021年1月至今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监事。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担任惠博普董事、执行副总裁;2021年3月至今担任惠博普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何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周学深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地面建设和油气储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师(投资)。1993年7月至2004年8月,在大港油田设计院工作,历任工艺室工程师、室主任、院长助理、副总工程师;200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天津设计院工作,历任副院长、总工程师;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在杰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在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惠博普高级副总经理。

周学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周学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李敬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师(CCSA)。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欧洲事业部华为德国分公司工作,担任海外财务经理;2006年5月至2014年5月,在泰国亿王亚哥集团工作,担任国际内审部中国区内审经理职务;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在三人行广告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内部审计部部门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在中能源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审计监察部总监职务;2019年12月至今,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监察部主任审计师。

李敬女士未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李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3-02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国家会议中心307B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孙鹏程先生主持,监事杨辉先生、王品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孙鹏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孙鹏程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销售及采购产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孙鹏程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在长沙矿冶研究院、湖南联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外贸员、商务助理;2007年至2010年,在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管理部专干、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至今,历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水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股改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法务部部长,先后兼任长沙市兴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南华韵发展有限公司执行监事,长沙华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南华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湘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19年9月至今担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3-02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预计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约为3,647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青、曹前、汤光明、文斌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由于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沙水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647万元,未超过预计总金额。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6号1栋

法定代表人:潘青

注册资本:275,668.560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7005294X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产业投资;实业投资;能源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长沙水业集团总资产为2,831,468.19万元,净资产为700,472.72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396,971.35万元,净利润为35,981.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长沙水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0.22%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长沙水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长沙水业集团及其下属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协商定价。市场价格获取办法为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采购或销售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经双方协商同意,按实际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收益确定价格,价格与其向第三方销售/采购或价格相同,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也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3-02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需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3月2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肖雪

联系电话:010-6207104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1110

联系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88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