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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特召开本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当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制定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因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特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当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主持会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余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制定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林隆华、刘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审议结果,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3-01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自2022年12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共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合计2,032,984.5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合计2,032,984.56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均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此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损益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余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任顺英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一2025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和议案2,关联股东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胡乃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孚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