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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3-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06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3,203,600股的比例为2.007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58元/股、最低价为36.86元/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82元/股,最低价为26.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93,203.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