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5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3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于2023年3月2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并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住所。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为:新亚电子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20室。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针对上述变化,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57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3年3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拟并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住所。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为:新亚电子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20室。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58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拟变更情况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变更原因说明

1、关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变更原因

为深化公司产业布局,在持续深耕消费电子领域的基础上,积极向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系统等多领域拓展,促成现有产业链延伸及转型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了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新材料”)。前述收购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建立了以原有制程供应链业务为基础、新能源-电解液业务协同新材料-电子胶业务共同发展的战略。鉴于原有制程供应链业务已平稳发展,市场增长空间相对稳定;且新能源领域受国家碳中和总体部署、市场发展机遇等因素影响,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未来前景相对广阔。

经公司与衢州市委市政府、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智造新城”)沟通,为响应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浙政发〔2021〕6号)、衢州市政府出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为充分协调利用智造新城的优质产业资源、优惠政策及公司下属公司杉杉新材料自身的产业平台优势和相关产业资源,为进一步抓住市场机遇,完善公司在新能源领域资源开发板块的协同发展,形成更全面的新能源产业链的生态布局,公司拟并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住所。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为:新亚电子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20室。

三、《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鉴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事项将以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59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3月15日15: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30一16:30

3、登记地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翟志胜、崔惠俊、卜功桃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