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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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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1版)

2023-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2.01-2.20)、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2.01-2.20)、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有相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4: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更正仅涉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个别科目调整,不影响公司实际经营业绩。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原披露内容中部分财务数据列报有误,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决定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数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数据更正的原因和说明

公司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检查中发现,因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等个别项目列报错误,需要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数据,现予以更正。

二、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三、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的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五、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更正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六、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利润表”的更正

更正前: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更正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551,190.64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048,932.91 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修订版)》。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不断提高财务报表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洛凯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和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券于2023年5月底完成发行,且分别假设2023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前述发行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最终应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预案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49,515.12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假设除上述本次可转债转股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股权回购、分红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6、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12.52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日,即2023年3月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预测或承诺。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转股数量为转股数量上限39,548,817股,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99,548.817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公司净利润假设:

(1)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6.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9.24万元;假设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2022年1-9月业绩数据年化测算,则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8.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12.32万元;

(2)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的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a)较上年度增长20%;(b)较上年度增长10%;(c)与上年度持平;

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不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