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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两地证监会联合公告的安排,满足《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港交所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也将被纳入港股通股票。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个别外国公司可能在税费、公司行为等方面存在有别于现行港股通股票的特殊要求,如需要向外国政府缴纳金融交易税、需向投资者派发不同税率股息等。由于当前市场业务及技术系统无法支持以上特殊安排,该类符合纳入港股通资格的公司股票在本次沪深港通标的扩展时将暂缓纳入,各方将继续努力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新调整机制强化时效性
为较好适应沪深股通投资者交易习惯,同时结合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调整特点,《实施办法》修订后,沪深股通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机制和临时调整机制。
一是设置半年度定期考察机制,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对上证A股指数成分股、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进行考察,一般于次月公布标的名单并实施调整(遇节假日将做适应性调整,具体时间以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相关公告为准)。二是设置月度考察机制,每月末对当月新纳入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的股票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一般于次月纳入沪深股通标的范围。三是沿用临时调整机制,对于A+H股中A股的调入调出、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等类型股票的临时调出与现行安排一致。
上交所表示,新调整机制在考察时效性方面的效率进一步提升。月度和半年度定期考察中,符合条件的股票标的名单将于考察日下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公布(遇节假日做适应性调整),于公布日后的下一个星期五的下一个沪深股通交易日生效。
而港股通股票调整机制则有两个变化:一是为配合新增小型股指数纳入,增加了关于恒生小型股指数相关调整安排。二是取消港股通下定期调整安排。相关股票将根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调入或调出。港股通股票的调入或调出生效时间,以交易所公布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