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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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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2年1-6月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2021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3、2020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4、2019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2年1-6月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2021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3、2020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4、2019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二、合并报表范围

(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具体情况详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二、公司组织架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蒸汽和电力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14%、98.76%、99.25%和99.51%,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为热水、工业用水、粉煤灰及废渣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公司租赁磅房计提的折旧费用。

1、营业收入的产品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种类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3.01%、71.36%、79.31%和77.64%,电力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26.13%、27.40%、19.93%和19.16%;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新增煤炭贸易业务收入1,301.41万元,均为向浙江华佳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煤炭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2.71%,占比较小,且该业务毛利率为0.20%,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均较小。

2020年较2019年相比,受疫情影响,发行人蒸汽业务收入和电力业务收入金额均有所下降,但蒸汽业务收入占比下降而电力业务收入占比增长,主要因为发行人2020年12月取得超低排放电价补贴不含税收入1,211.93万元。

2021年较2020年相比,发行人蒸汽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电力业务收入剔除超低排放电价补贴后也有所增长,主要由于一方面,随着热用户扩产及疫情对下游用户的影响减小,蒸汽、电力销量增加,另一方面,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发行人逐月调涨了蒸汽价格;蒸汽业务收入占比上升而电力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由于一方面,发行人中压蒸汽销量逐年提高,同时在原有供热机组已经用足的情况下,下游企业用热持续增长导致天然气耗用量加大,而无论是供应中压蒸汽还是耗用天然气供热均不发电,这也导致蒸汽销量增幅大于电力销量增幅;另一方面,蒸汽价格逐月调涨,而电价基本持平。

2、营业收入的地域分布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具有区域性,蒸汽和电力产品的营业收入全部集中在浙江省嵊州市;煤炭贸易收入均为向浙江华佳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煤炭。

3、营业收入的季节分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列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释:2020年12月,发行人获得超低排放电价补贴1,211.93万元,若剔除该补贴金额的影响,发行人2020年各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17.95%、25.46%、26.07%、30.51%;2021年3月、6月、12月,发行人分别获得超低排放电价补贴72.08万元、82.88万元,141.37万元,若剔除该补贴金额的影响,发行人2021年各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18.27%、24.51%、24.09%、33.13%。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及嵊州地区的服装领带、印染、造纸、医药公司,下游蒸汽客户连续生产的工艺特点决定了其对热负荷需求稳定,季节波动性较小。发行人各年度第一季度收入较低,其余三季度收入情况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因系第一季度春节假期的影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产品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各类产品成本的金额和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80.05%、78.73%、82.77%和80.26%,电力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19.95%、21.26%、17.23%和16.27%,2020年较2019年相比,因煤炭价格下降以及蒸汽和电力销量下降,发行人蒸汽和电力业务成本均有所下降。2021年较2020年相比,因产量增加投入材料增加以及煤炭等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发行人蒸汽和电力业务成本均有所上升。

2、营业成本的要素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煤炭、石灰石、天然气以及生产过程中经常领用的各类生产辅助材料等,在各年营业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各年占比分别为82.78%、79.30%、85.77%和83.26%。2020年直接材料占比有小幅度下降,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发行人2020年直接材料耗用金额有所减少,而直接人工金额和制造费用金额变动不大,导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提升。2021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受销量增加导致投入材料增加、以及本年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发行人直接材料耗用金额有所增加,导致直接材料占比上升。

报告期内,直接人工为生产车间的人工成本,报告期内各期占比分别为3.45%、4.72%、3.51%和2.83%。2020年度直接人工较2019年增长219.36万元,主要因为车间员工人数逐年有所上升且生产员工平均薪酬逐年上升。2021年度直接人工较2020年增长,主要系应付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基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各期占比分别为13.76%、15.97%、10.72%和10.44%。2020年制造费用较2019年减少81.40万元,变动幅度不大。2021年制造费用占比较2020年下降,主要由于2021年煤炭等原材料成本上涨,导致直接材料占比增加、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三)毛利率分析

1、产品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产品毛利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25,331.20万元、23,442.75万元、16,866.42万元和10,489.98万元。2020年公司毛利较2019年相比,变动幅度不大。2021年毛利金额较2020年减少6,576.33万元,降幅28.05%,主要原因为2021年煤炭等原材料成本上涨。

2、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97%、41.06%、21.88%和21.87%。2020年,在蒸汽销售价格和煤炭采购价格同时下降的综合影响下,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有小幅增长。2021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均下降,主要原因是煤炭等原材料价格短期大幅上涨,考虑到下游用户的承受能力,公司积极控制汽价上涨幅度,平均汽价上涨幅度远低于煤价上涨幅度,且电价不涨,导致本期毛利率大幅度下滑。

3、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销售毛利占比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报告期内,电力业务的毛利率高于蒸汽业务的毛利率,公司蒸汽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贡献了公司60%以上的毛利。

(1)蒸汽业务毛利率

蒸汽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蒸汽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9%、34.97%、18.48%和19.23%。

2020年蒸汽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增加1.8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1)2020年受疫情影响,发行人蒸汽销量有所下滑,用于顶峰的2台天然气锅炉的天然气耗用量大幅度减少,会提升发行人蒸汽毛利率;(2)2020年疫情严重期间,发行人供汽量有所减少,供热比相比2019年同期有所降低,导致分摊至蒸汽的成本比例下降,进而提升发行人全年蒸汽毛利率。

2021年蒸汽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减少16.4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煤炭等原材料价格短期大幅上涨,汽价则逐步小幅调涨;另一方面,公司按供热比分摊热力与电力的成本,由于2021年蒸汽销售量增加,机组负荷水平较高,供热比有一定比例提高,导致分摊至蒸汽业务成本的比例上升,两方面因素叠加导致蒸汽业务毛利率大幅度下降。

(2)电力业务毛利率

电力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电力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53.41%、54.27%、32.48%和33.67%。

2020年电力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增加0.8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2020年电力销售收入包括1,211.93万元的超低排放电价补贴。若剔除该笔超低排放电价补贴,发行人2020年电力业务毛利率则为50.43%,较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疫情严重期间,发行人供汽量有所减少,供热比相比2019年同期有所降低,分摊至电力的成本比例上升,进而拉低发行人全年电力毛利率。

2021年电力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减少21.7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煤炭等原材料价格短期大幅上涨,电价则持平,导致电力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4、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1)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的选择标准

发行人采用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热力产品和电力产品的生产及供应,以化石能源为燃料(主要使用煤炭,少部分天然气作补充),热力业务客户主要是工业企业,发行人热力业务和电力业务构成的热电联产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99%左右。

行业分类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且对外供热的上市公司中较多从事的是供暖业务,从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等业务模式来看与以向工业园区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业务有较大不同;另外,有部分上市公司以纯发电业务为主,在财务信息披露上未单独区分热电联产业务。因此,为尽量可比,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标准定为:热电联产业务比重较大且以向工业园区供热为主,同时热电联产业务相对独立、在财务信息披露上与纯发电业务或其他业务加以区分的上市公司。

据此,选择如下公司与发行人进行对比:

(2)对比情况

①综合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主业突出,发行人热力业务和电力业务构成的热电联产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99%左右,同行业上市公司如物产环能、富春环保、宁波能源、杭州热电等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较为综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远高于上述4家公司。

其他公司中,世茂能源主要以垃圾焚烧方式发电供热,燃料不仅没有成本而且还可以产生垃圾处理费收入,同时还有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协鑫能科2021年中燃机热电联产机组(以天然气为燃料)装机容量占比达到64.52%,燃煤热电联产占比仅为8.79%,天然气机组的毛利率不高;恒盛能源除燃煤热电联产外,还有一定比例的生物质热电联产(收入占比在13%左右),生物质热电联产的毛利率与燃煤热电联产的毛利率较为接近。而发行人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燃煤热电联产为主,少量天然气为补充,天然气机组仅供热不发电且仅作调峰用。因此,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低于世茂能源,高于协鑫能科。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情况见本节之“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4、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之“(1)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的选择标准”。

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②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细分业务中选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最为接近的进行毛利率对比

为尽量可比,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细分业务中选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最为接近的进行毛利率对比,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A、发行人为全背压机组运行,同行业上市公司仍存在抽凝式机组,抽凝机组不可避免冷凝端50%左右的热损失,能源利用效率较低;

B、发行人供电煤耗低。如果排汽参数相同,蒸汽初参数(压力和温度)越高,锅炉热效率越高,供电煤耗越低。发行人为全背压高参数机组,全部采用新型第三代循环流化床锅炉,蒸汽初参数压力和温度较高,供电煤耗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抽凝式机组,且普遍采用高压、次高压参数的机组,供电煤耗较高;

C、发行人?效率高,即同样供热量下,热能转化为电能的效率高。在发行人“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背压供热机组”交付生产运行前,发行人超高压参数机组占总装机量的50%,在同样供热量下,超高压机组比次高压机组的发电量几乎高一倍,而电力的经济价值是要高于热力的;公司2021年9月交付生产运行的亚临界(一次再热)参数背压供热机组,机组初参数首创全国同行业背压机组最高等级,在同样供热量下,亚临界机组比超高压机组的发电量再高25%;而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采用高压、次高压参数的机组,?效率较低;

D、发行人环保成本低。发行人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石灰石、氨水等用于脱硫、脱硝的原材料在耗用时由于无法直接归集至蒸汽或电力,也按照供热比在蒸汽和电力之间进行分摊。而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采用大湿法脱硫,半干法较大湿法的运行成本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注:世茂能源主要以垃圾焚烧方式发电供热,燃料不仅没有成本而且还可以产生垃圾处理费收入,同时还有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协鑫能科2021年末燃机热电联产机组(以天然气为燃料)装机容量占比达到64.52%,燃煤热电联产占比仅为8.79%,天然气机组的毛利率不高。由于世贸能源并未公开披露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燃煤热电联产各自的收入成本数据,协鑫能科并未公开披露燃机热电联产、燃煤热电联产、风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各自的收入成本数据,上述表格数据并非世贸能源、协鑫能科的燃煤热电联产毛利率。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重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比例指期间费用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下游客户较为稳定,且公司在嵊州市本地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公司的具体销售模式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七、发行人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之“3、销售模式”。在上述销售模式下,公司只需要配备少量销售经理用于营销方面的工作即可。销售经理主要负责一定区域内的客户维护和开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销售人员薪酬和管道维护费,无明显的波动或异常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模式存在差异;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均低于1%(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仅宁波能源高于1%);发行人销售费用率水平与杭州热电较为接近。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销售费用主要为供热部人员薪酬。同行业上市公司如物产环能、富春环保、宁波能源等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较为综合,销售费用除销售人员薪酬外,包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商业合理性。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336.64万元、3,373.81万元、3,456.58万元和1,433.62万元。公司的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约占管理费用的50%~60%,其他费用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仅世茂能源管理费用率在1 1%左右),这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含管理人员薪酬,其金额相对于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较小;不包含公司生产设备折旧,后者通过归集到制造费用并结转到生产成本中并通过营业成本列报。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21.71万元、0.77万元、39.00万元和757.99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0%、0.00%、0.26%和8.07%。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如下表所示: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除世贸能源、富春环保外均低于1%),主要由于发行人大部分技术研发工作贯穿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未进行严格区分并单独立项。发行人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开展创新攻关活动;公司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加大技术研发工作并单独立项,主要由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减排技术研发”、“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耦合生物质混燃技术研发”等多个研发项目2022年1-6月的原材料及有关工程物资领用和人工投入等加大,该期研发费用金额增加。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逐年降低,由2019年的563.75万元降低至2021年的144.19万元,进而降至2022年1-6月的-84.12万元,主要为银行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办理银行业务的手续费、融资租赁费用和财务顾问费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为公司财务费用的抵减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尽量控制有息负债水平,积极加强财务及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均低于3%(其中世茂能源2021年财务费用率为负即贡献收益),均处在较低水平。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1、减值损失

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后,坏账准备计提不再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须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且以“信用减值损失”进行列报。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5%、-0.13%、-1.15%和1.59%,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2年1-6月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41.92万元、81.37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均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取得的收益,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五、现金流量分析”之“(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

3、资产处置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分别为0.64万元、-6.32万元、-6.41万元和0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4、其他收益

根据2017年5月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通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政府补助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罚款支出金额分别为0.80万元、0.58万元、0.57万元和0.16万元,均为小额的交通违章罚款和税收滞纳金金额,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所得税费用较2019年减少1,049.72万元,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17年度实际发生对天乐集团(含天乐数码)担保损失3,227.30万元,因该年度未取得《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要求的证据材料,2017年度未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2020年度发行人取得了该等担保损失税前扣除相关的证据材料,在2020年下半年进行了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

单位:元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91.19万元、711.11万元、1,965.45万元和853.77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2%、4.52%、17.29%和12.16%,2021年占比较大,主要系出售碳排放配额导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较大;2022年1-6月占比较大,主要系本期收到“2021年设备投资补助”1,022.52万元,导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二、主要资产情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均较为稳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非流动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组成,五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9.64%、98.65%、84.80%和98.33%。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252.07万元,增幅为0.68%。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20,526.30万元,增幅为54.60%,上述五项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列报项目均有所增长。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未到期应计利息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8,957.87万元、18,812.12万元、23,929.79万元和20,136.91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77%、50.04%、41.17%和42.28%。2021年末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增长5,117.67万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首发上市后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5,009.21万元和0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8.62%和0%。

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21年12月在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期限为111天。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五、现金流量分析”之“(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该等结构性存款主要是为了提高临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所购买的产品具有持有期限短、收益稳定、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且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亦不存在长期滚存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应收票据主要为下游蒸汽用户以票据形式支付的蒸汽款,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未将应收票据用于贴现,会直接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与票据到期日以及期末是否背书有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以及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合计分别为6,526.90万元、6,230.59万元、7,268.53万元和9,076.65万元,其波动与票据到期日有关;其中,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须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分别为523.40万元、350.00万元、748.00万元和666.00万元,其波动与各期付款性质及对应供应商变化以及是否接受背书票据有关。在两者抵减后,公司2020年、2021年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变动幅度分别为-2.05%,10.88%,2022年6月30日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长28.99%,均系正常波动。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热力业务和电力业务未收回的结算款,根据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对应报告期末1~2个月的结算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255.56万元、8,658.04万元、12,026.98万元和9,087.7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70%、15.16%、15.60%和18.95%。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以及对应的未收回的结算款、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有关。信用政策方面,公司电力销售的下游客户为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多数应收账款的付款周期为1-2个月;蒸汽销售的下游客户付款周期为1个月。公司2019年12月、2020年12月、2021年12月、2022年6月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4.41%、13.77%、19.54%、22.98%。(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