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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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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2022.6.30/2022年6月”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为2022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相对2021年6月30日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2022年6月主营业务收入相对2021年6月增长率。

2020年较2019年相比,末月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3.77%,应收账款余额增长4.92%,主要由于公司2020年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严格控制了应收账款规模,提升了公司的收益质量。

2021年较2020年相比,末月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9.54%,应收账款余额增长38.64%,主要系2021年末发行人对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对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已于期后全部回款。

2022年1-6月与上年同期相比,末月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2.98%,应收账款余额增长26.19%,增长比例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回款情况较好,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相匹配,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五、现金流量分析”之“(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均在99%以上,账龄结构良好。

(3)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政策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依据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发行人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4)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释:1、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2021年10月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自2021年10月1日起,“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有限公司”的业务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承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金额为6,349.11万元、7,003.47万元、8,238.35万元和5,059.98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2.83%、76.57%、64.96%和52.78%。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365.28万元、432.55万元、2,745.15万元和650.56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8%、1.15%、4.72%和1.37%。2021年末预付款项较2020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付2,350.00万煤款未到结算期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应收利息

发行人2019年末应收利息金额为95.42万元,系发行人与华夏银行嵊州支行签订的“增利保”业务2019年度第四季度计提的利息收入金额。“增利保”是指在合作期限内签约账户中的存款日均及最低留存余额满足协议约定的留存条件时,按照协议约定的利率计息。

发行人2020年末应收利息金额为13.46万元,系发行人与浙商银行嵊州支行签订的《浙商银行协定存款协议》于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收入金额。

(2)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7.84万元、8.34万元、4.95万元和20.32万元,主要系备用金、暂借款及押金保证金等。

7、存货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煤炭及用于脱硫的石灰石等原材料,其中煤炭占较大比例。热力和电力是瞬时型产品,公司存货中不存在热力和电力等在产品、半成品或产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存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3,624.72万元、3,300.11万元、4,061.18万元和8,548.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71%、8.78%、6.99%和17.95%。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在途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存货的品类主要包括煤炭、石灰石、辅助材料。其中,石灰石及辅助材料金额及占比较小,期末存货余额及结构变动主要受煤炭影响,煤炭余额波动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煤炭余额分别为3,107.68万元、2,607.79万元、3,318.00万元和7,752.40万元,占报告期当期存货比例分别为85.74%、79.02%、81.70%和90.68%,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原材料为煤炭,发行人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每次采购煤炭数量通常受煤炭价格趋势、交货地点、备货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

2019年至2020年,发行人煤炭期末数量和金额均有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结合仓库库存对采购计划进行优化,基本保持储存一个月用煤库存,导致发行人煤炭期末数量和金额均有小幅下降;因发行人2021年末预付2,350.00万煤款未到结算期,未结转到存货,发行人2021年煤炭期末数量与2020年末相比继续下降,但由于2021年内煤炭价格上涨导致煤炭期末金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

在考虑了2021年末未到结算期的2,350.00万元预付煤款(按《煤炭供需合同》对应煤炭2.50万吨)后,2022年6月30日与2021年末相比,发行人煤炭数量有一定幅度提高,主要由于春节前后与暑期相比供热量和供电量相对较低、煤炭消耗数量相对较小,发行人根据前者期后煤炭消耗数量高于后者这一预计情况安排煤炭采购工作;发行人煤炭期末金额亦有一定幅度提高,除因煤炭数量提高外,还由于2022年上半年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导致该期采购价格有所上涨。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公司一般在春节前后的几天内停产并对机组进行检修,其他时间保持不间断的生产经营,因此公司需要持续不断地消耗煤炭及其他环保添加物等存货。另外,公司也能够根据煤炭价格的增长幅度,相应调整蒸汽的销售价格。因此,公司并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088.10万元和0万元。2021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金通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应收回的保证金金额抵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4.16万元、490.48万元、2,733.30万元和778.2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1.30%、4.70%和1.63%。2021年末其他流动资产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因煤价大幅上涨导致增值税进项大幅增加未抵扣所致。2022年6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出台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发行人本期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期末待抵扣进项税额大幅下降。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较为稳定,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组成,三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87.62%、85.15%、95.01%和94.80%。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18,568.81万元,增幅为48.25%。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增加21,299.49万元,增幅为37.33%。各年末非流动资产持续增长主要由于IPO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所致。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22.58万元、1,001.93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为金通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未来期间应收回的保证金金额抵减未实现融资收益,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0%、1.76%、0%和0%,占比较小。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出租给计量公秤的磅房,各期末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不足0.1%,占比较小。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因为公司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循环流化床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管网设施等热电企业专用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原值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末,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10,825.23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3.05%,主要系发行人干煤库拼建房完工决算,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为38,227.31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0.56%;管网原值为18,084.59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27.75%,主要系部分热网管线于2020年完工决算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运输设备原值为1,133.94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2.29%,主要系能源科技2020年新购买汽车导致;电子设备及其他原值为1,036.68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0.34%,主要系发行人处置部分电子设备导致。

截至2021年末,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21,515.21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98.75%,主要由于发行人“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9月交付生产运行,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同时发行人2021年8月购置了一宗房产;机器设备原值为62,042.06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62.30%,主要由于发行人“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9月交付生产运行,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运输设备原值为983.16万元,较2020年末降低13.30%,主要由于发行人处置了一辆行驶年限较长的轿车所致;其他固定资产如管网、电子设备及其他的原值与2020年底相比变化不大。

截至2022年6月30日,管网原值为22,727.02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21.74%,主要由于仙岩线热网管道复线项目、DN600东北线热力管道改造工程的主管线路于2022年2月完工并投入运行,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的原值与2021年底持平或相比变化不大。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在建工程增加及转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如下所示:

2022年1-6月: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以及排污权。2021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2,198.10万元,主要由于发行人2021年8月购置了一宗房产,对应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增加。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149.63万元、139.65万元、406.34万元和540.79万元,主要包括增容配电工程、一次性投入的装修费用、剡东内表计改造和镇海港埠场地改造等,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9%、0.24%、0.52%和0.70%,占比较小。2021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为406.34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266.69万元,主要系本年增加镇海港埠场地施工费用所致;2022年上半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34.45万元,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装修费用和镇海港埠场地改造施工费用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525.89万元、595.29万元、450.61万元和434.45万元。主要由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的暂时性差异、融资租赁的差异、固定资产折旧造成的差异以及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7%、1.04%、0.58%和0.56%,占比较小。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6,727.26万元,较2019年末有大幅度增长。2020年,发行人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开始施工,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发行人支付给供应商的设备购置款、土建工程款等,如购置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主机及辅机设备等。

2021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3,047.57万元,较2020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2020年末的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在2021年到货安装转入在建工程所致。2021年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发行人采购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相关锅炉、电拖空压机和汽拖空压机等设备预付的款项。

三、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末较2019年末相比,公司负债金额和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同时流动负债比例有所下降,非流动负债占比相应增长,主要为实施“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等项目,公司2020年末新增长期借款1亿元左右。

2021年末较2020年末相比,负债金额和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流动负债比例有所上升,非流动负债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21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8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同时公司优先偿还了利息成本较高的长期借款,并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二)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公司2020年末流动负债较2019年末增加3,434.87万元,增幅比例17.16%。公司2021年末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减少1,151.07万元,降幅比例4.91%。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4亿元、1.54亿元、1.03亿元和1.02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6.94%、65.73%、46.08%和61.17%。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均按时偿还,未出现逾期的情况。

2020年由于“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及有关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或新建等诸多项目建设施工,挤占流动资金,公司增加了一定金额的保证借款,公司2020年末短期借款较2019年末新增4,018.48万元。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通过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得以偿还部分短期借款,2021年末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减少5,139.24万元。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的余额分别为1,899.00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9.48%、0%、0%和0%。列报于“应付票据”的银行承兑汇票均为发行人向外部供应商开具,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况。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07.06万元、2,576.94万元、7,190.91万元和3,079.3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3%、10.99%、32.24%和18.41%。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等工程设备款,以及部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采购款。由于“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及有关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或新建等诸多项目建设施工,2020年末应付账款较2019年末增加1,369.88万元,2021年末应付账款较2020年末增加4,613.97万元。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547.42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3%、0%、0%和0%,占比较小。公司对用汽量很小的蒸汽用户采用预收款制度,公司2019年末预收款项主要为发行人向蒸汽用户的预收款以及综合利用炉渣和飞灰对有关处理单位的预收款。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按照新收入会计准则规定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相应导致当期末预收款项余额为零。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0万元、498.13万元、518.82万元和428.8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12%、2.33%和2.56%,占比较小。合同负债主要为发行人向蒸汽用户的预收款以及综合利用炉渣和飞灰对有关处理单位的预收款。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分别为795.88万元、831.66万元、1,010.95万元和595.1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8%、3.55%、4.53%和3.56%,占比较小。公司员工收入水平在嵊州市本地属于较高水平,公司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形。公司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按照浙江省的社保政策执行,不存在为员工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或者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

7、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是已计提未缴纳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余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913.31万元、1,060.47万元、1,462.21万元和1,729.8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6%、4.52%、6.56%和10.34%。公司应交税费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各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分别占到应交税费的86.08%、73.54%、81.32%和88.66%。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其中,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含应付利息)分别为345.71万元、989.02万元、542.16万元和616.6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3%、4.22%、2.43%和3.69%,占比较小。应付利息除外,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支付给食堂职工误餐补贴、代扣的员工社保费用、公司内部为员工计提的补充医疗保险等。202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19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由嵊州市经信局预拨的总部型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600.00万元。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913.55万元、2,082.10万元、1,249.21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6%、8.88%、5.60%和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金通租赁融资租赁业务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三)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租赁负债。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19年末增加7,661.24万元,增幅为185.13%。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减少11,613.75万元,降幅为98.42%。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发行人为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需要,与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总额2.20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五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已向发行人放款1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8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同时公司优先偿还了利息成本较高的长期借款,2021年末长期借款为0万元。

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因80,000Nm3/h空压机项目需要,与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1.50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五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已向发行人放款1,000万元人民币。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列报金额分别为3,973.18万元、1,570.15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为公司进行金通租赁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抵减未确认融资费用(均需扣除一年内需支付的金额)的金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65.20万元、216.13万元、185.87万元和167.2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9%、1.83%、100.00%和10.0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因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所得税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165.20万元、216.13万元、185.87万元和167.28万元。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递延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0万元、0万元、0万元和498.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和29.89%。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的“80,000Nm3/h空压机项目”作为绿色化(节能降碳)方向纳入省级工业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库,收到2022年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方向示范项目)498万元,计入期末递延收益。

四、财务比率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参见“第四节”之“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之“(一)主要财务指标”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选取物产环能、富春环保、宁波能源、杭州热电、恒盛能源、世茂能源、协鑫能科作为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参见本节之“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4、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之“(1)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的选择标准”。

1、资产负债率分析

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多家公司业务规模大且业务较为综合有一定关系,协鑫能科2021年末总资产接近300亿元,物产环能2021年末总资产接近130亿元,富春环保2021年末总资产接近100亿元,宁波能源2021年总资产接近100亿元,杭州热电2021年末总资产接近40亿元,协鑫能科因进入项目建设高峰期资本性支出较大,物产环能、富春环保、宁波能源、杭州热电的业务较为综合,有较大比重的商品贸易业务,而商品贸易业务是典型的高负债业务(体现为较大规模的贸易融资和应付账款等),这也导致其资产负债率均较高。

由于热电联产行业是典型的重资产行业,未来随着发行人资产和收入规模的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资产负债率亦可能有一定比例提高。现阶段,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与世茂能源、恒盛能源相当,发行人2021年末总资产13.65亿元,世茂能源2021年末总资产11.52亿元,恒盛能源2021年末总资产10.49亿元,均在10亿元左右。发行人、恒盛能源、世茂能源均在2021年7~8月份首发上市,上市后资产负债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变动具体原因参见本节之“三、主要负债情况分析”之“(一)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2、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1,短期偿债能力良好,且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3、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如下表所示:

注:1、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利息保障倍数,以及杭州热电、恒盛能源、物产环能、宁波能源、协鑫能科、世茂能源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的利息保障倍数,富春环保和宁波能源2019-2021年度、2022年1-6月的利息保障倍数,按照公式“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进行计算

2、对物产环能、杭州热电、恒盛能源、世茂能源、协鑫能科2019-2020年度利息保障倍数,从招股说明书或公开披露文件中进行摘录

3、由于世贸能源2021年、2022年1-6月利息保障倍数超过300,与其他公司的明显不一致,在计算2021年平均值时予以剔除。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大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偿债能力较强。

(二)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参见“第四节”之“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之“(一)主要财务指标”的相关内容。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注:根据统一的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对上述各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物产环能、富春环保、宁波能源、杭州热电等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较为综合,有较大比例的商品流通贸易业务收入,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发行人不完全可比。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情况见本节之“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4、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之“(1)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的选择标准”。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恒盛能源、世贸能源。

2、存货周转率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注:1、根据统一的公式“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对上述各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业务结构存在差异。物产环能、富春环保、宁波能源、杭州热电等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较为综合,有较大比例的商品流通贸易业务收入,其存货周转率与发行人不完全可比。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恒盛能源由一定比例的生物质热电联产,世茂能源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而垃圾作为热源其营业成本及存货为0,协鑫能科2021年末燃机热电联产机组(以天然气为燃料)装机容量占比达到64.52%,燃煤热电联产占比仅为8.79%,且包含一定装机规模的风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等。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情况见本节之“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之“4、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之“(1)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的选择标准”。

3、总资产周转率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业务结构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四、财务比率分析”之“(二)资产管理能力分析”之“2、存货周转率”。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13.97万元、21,236.69万元、11.487.46万元和11,175.33万元,最近一年和一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由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方面,2021年和煤炭价格涨幅较大,2022年上半年煤炭价格高位运行,采购煤炭支出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方面,在煤炭价格大幅波动的局面下,发行人最近一年和一期供热平均价格较2020年有所增长,但增长比例小于煤炭价格涨幅。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39.25万元、-22,545.45万元、-31,068.86万元和-1,609.34万元。最近两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由于IPO募投项目“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及“热网扩容改造项目”等诸多项目建设施工,发行人支付给供应商的设备购置款、土建工程款等大幅增加,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50.78万元、2,490.94万元、24,640.63万元和-13,351.81万元。最近两年有较大比例增加,主要由于为保证IPO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发行人2020年银行借款有较大比例增长;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8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同时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98.55%、94.32%、94.25%和92.45%,显示出公司主营业务创造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情况良好。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3.13%、105.39%、102.66%和110.64%,公司现金流入与收入较为匹配。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购买原材料、员工薪酬及支付的各项税费为其成本和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例为73.03%、72.57%、84.67%和85.85%,占比较高。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度,因赎回本年购买的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发行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5,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41.92万元;2022年1-6月,发行人在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两次到期赎回,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0,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90.58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五、现金流量分析”之“(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之“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由于“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及有关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或新建等诸多项目建设施工,发行人支付给供应商的设备购置款、土建工程款等大幅增加。

2021年度,发行人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万元,系发行人于2021年9月在宁波银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期限为3个月;到期赎回后于2021年12月在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期限为111天,投资支付的现金共计10,000.00万元。2022年上半年,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后于2022年4月继续在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期限为85天,投资支付的现金为5,000万元。该等结构性存款主要是为了提高临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所购买的产品具有持有期限短、收益稳定、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且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亦不存在长期滚存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情况

单位:万元,%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公司于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

2019年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回银行借款质押保证金。2021年度,由于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有较大比例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

单位:万元,%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公司于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的现金。

2019年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融资租赁分期付款和支付银行借款质押保证金。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融资租赁分期付款。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1、对外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提供的担保。

2、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决诉讼情况

(1)2020年5月28日,好运来就垄断定价纠纷向宁波中院起诉发行人,请求判令发行人赔偿因垄断行为给好运来造成的2012年以来的蒸汽差价损失合计52,332,021.24元及各期差价至判决确定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至起诉时损失加利息暂计为59,412,021.24元),并由发行人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2020年10月30日,宁波中院对本案作出“(2020)浙02知民初182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好运来关于发行人涉案行为构成滥用市场地位的超高定价、差别待遇的理由不能成立,判令驳回好运来的诉讼请求,由好运来承担诉讼费用。

2020年11月10日,因好运来不服宁波中院的上述判决,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好运来一审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发行人负担。

2021年6月7日,发行人收到“(2021)最高法知民终1069号”《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发行人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二审答辩状、质证意见、针对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事实认定异议的反驳、补充证据等相关资料。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就本案作出判决。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涉及作为当事人一方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未决仲裁。

5、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七、纳税情况

(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发行人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本公司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对应的增值税税率在本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未享受任何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八、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二、主要资产情况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之“4、在建工程”。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最主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的有关内容。

九、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注1]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注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2017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现已被财会[2018]15号文废止),2017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的修订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在该项目列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2018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现已被财会[2019]6号文废止),2018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保留2017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的内容外,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财政部于2018年9月5日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保留2018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的内容外,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增加对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项目的调整要求;补充“研发费用”核算范围,明确“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此外,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利息”、“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仅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至2019年期初数,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新表述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其余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注3]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注4]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将售后租回交易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摊销。对于构成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对于售后租回业务,按本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评估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如属于销售,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照适用的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出租资产按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处理。如不属于销售,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将取得的转让价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所支付的转让价款确认为金融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仍按原租赁准则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租赁采用相同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分租赁类别继续摊销递延收益或将递延收益调整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十、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

报告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十一、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热电联产行业发展前景向好

《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都要求发展热电联产;国家产业政策明确鼓励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定热电联产尤其是背压型热电联产为鼓励类产业;国家发布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把发展热电联产作为煤炭减量替代的重要措施。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行业基本情况”之“(一)行业管理体制及行业政策”之“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加大对大气环保、尤其是锅炉供热的治理支持,明确提出淘汰小锅炉,支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高效、清洁利用煤炭成为大趋势。浙江省等地方政府环保执行力度较大,淘汰小锅炉政策彻底全面,而且将其作为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经营管理以优化成本支出

1、强化采购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

公司的成本主要是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以及工程项目的修建工程成本,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采购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专业化运营,追求安全、环保、高效运营。财务成本方面,将加强成本控制,优化成本结构,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追求安全、环保、高效运营

国家对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公司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将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预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虽短期内公司成本及建设支出有所提高,但公司正常运营的安全稳定性得到保障。

(三)募集资金到位将改善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财务安全边际提高,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完工投产,公司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内容。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913.5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80,000Nm3/h空压机项目

(1)节约及合理利用能源

压缩空气是仅次于电力的第二大动力能源,是具有多种用途的生产工艺气源,相比其他能源,具有清洁透明、输送方便、无害性、不可燃、工作负荷适应性强等优点,其应用范围遍及石油、化工、冶金、电力、机械、轻工、纺织、造纸、汽车制造、食品、医药等各行业。但是,生产压缩空气的成本通常较高,其中空气压缩机的设备费用一般只占成本的10%左右,而压缩空气生产耗用的能源费用却能占到75%左右。传统的压缩空气主要是通过众多单一、分散的小型电动压缩空气系统来制取,存在着制取成本高、设备运行效率低、管路损失大等问题。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工程和高效能源生产方式,发行人拟实施80,000Nm3/h空压机项目,该项目是热电联产业务的产业链延伸,主要以公司生产的蒸汽作为动力,通过背压式汽轮机带动空气压缩机制取压缩空气销售给客户使用,做功后的蒸汽再对外供热,实现按需高效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既降低了生产能耗,又能充分发挥能源梯级利用优势,减少能量转化时的能源损耗,具有清洁高效、安全稳定和成本低等优点,符合当前节能减排的国家战略规划。

(2)满足客户压缩空气的需求

随着浙江吴越能源有限公司的年产液氮60,000吨、液氧116,000吨、液氩5,000吨生产线项目投产,浙江吴越能源有限公司对压缩空气的需求量不断增长、对压缩空气供应的可靠性要求不断提高,本项目的实施将为浙江吴越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可靠、低成本原材料压缩空气。同时,该项目建设也为向潜在的压缩空气客户供气打下基础,公司现有印染客户均有一定量的压缩空气需求,压缩空气产品也可通过未来专用管道建设向印染客户供应。

(3)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项目的实施将延伸公司现有热电联产业务的产业链,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实现热、电、气三联供。同时,集中供气将有效提高公司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蒸汽能源梯级利用,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主要为满足位于嵊州市忠铨村新建的嵊州陌桑现代茧业有限公司用热需求而新建管道并对现有部分管道进行扩容,建设内容如下:

(1)为满足陌桑现代茧业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用汽参数,对原艇湖段(工业水厂北侧围墙至上跨上三高速前)供热管道扩容更换成DN800管道,该段长度约1.0千米。

(2)新建一条对陌桑现代茧业供汽的专用供热管道,自曹娥江蒋家埠原供热网架后起,往南沿曹娥江万年亭段堤坝东侧架空至开发区陈塘渠东侧,在渠边以悬挑贴地架空形式往南至一景路,一景路后继续沿陈塘渠东侧(上三高速30米建控区内)以地埋形式一直至位于忠铨村的陌桑现代茧业,长度约5.8千米,管径为DN700和DN600,其中地埋管约2.5千米(含八处桥下地埋架空做法)。

(3)考虑到陌桑现代茧业投运初期小流量时,需从原城东线热网对其供热,为此,需再新建一条从花园地雅戈尔西门原城东线管网出发,往西沿华发南路南侧架空至雅戈尔大道东侧,转向南沿排水渠西侧渠边悬挑贴地架空,再转向西地埋穿过雅戈尔大道,转向南沿非机动车道地埋至亭山隧道北侧,然后一直往西沿杨港路北侧贴地架空至陌桑现代茧业的供热管道,长度约2.8千米,管径为DN450。

嵊州陌桑现代茧业有限公司的用热需求对应巴贝陌桑二期年产10万吨功能性蛋白质纤维建设项目,是一期已投产的年产1万吨高密度全龄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项目的升级版,巴贝陌桑二期项目分2次投资,每次投资年产5万吨功能性蛋白质纤维建设项目,二期一次投资主厂房土建已经完工,正在安装设备,预计2022年正式投产。为满足下游用户的供热需求,将公司供热管道延伸到巴贝陌桑二期项目;同时该项目建设也为该向片区潜在客户供热打下基础,未来其他客户用热时可以用管道支线连通。

3、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1)通过原有锅炉尾部改造,增加SCR脱硝模块,改造后的省煤器与空预器吸热效率更高,从而实现锅炉机组运行更加高效化、清洁化

公司已有2台锅炉(4#、6#)已经实现SNCR+SCR脱硝,另有3台锅炉(2#、3#、5#)在SNCR脱硝已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NOx排放,并实现锅炉调节负荷阶段易于控制NOx的排放,现增加SCR模块,需要在原有3台锅炉尾部进行改造,各锅炉尾部的3组光管省煤器重新设计制造改为2组鳍片式(高效吸热)省煤器,然后留出SCR催化剂的布置空间,同时布置SCR催化剂模块和相应的吹灰器,从而降低氨水的使用量,实现锅炉机组运行更加清洁化,为下一步全厂耦合生物质燃料提供支撑。

本次改造同步更换其中1台锅炉的空预器,提高吸热效率。改造后的省煤器(主要作用为加热锅炉给水)、空预器(主要作用为加热向锅炉炉膛输送的一次风、二次风)吸热效率更高,实现锅炉机组运行更加高效化。

(2)积极响应和落实“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工信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等国家宏观政策的需要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信息化引领全面创新、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国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成长为全球互联网引领者的关键窗口期,是信息技术从跟跑并跑到并跑领跑、抢占战略制高点的激烈竞逐期,也是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新旧动能充分释放的协同迸发期,必须加强统筹谋划,主动顺应和引领新一轮信息革命浪潮。2021年11月30日,工信部发布了《“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其明确指出到202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域加速渗透,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十四五”时期两化融合的主要任务,并敲定了“十四五”时期两化深度融合发展目标和具体路径。

本项目符合国家信息化战略的政策要求,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必将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水平。

(3)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力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为了将公司打造成为全国热电行业的标杆企业,公司急待建设一个高水平的信息中心。通过信息化规划整合提升现有信息平台,打破现有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实现精细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抵御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

4、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特征

热电联产行业一直以来都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新项目的建设投入阶段,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工程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对于企业的资金规模也有很高的要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存在较为迫切的资金需求,须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

(2)满足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张以及煤炭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不断增大,具体表现在:首先,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用于原材料采购等现金支出将大幅增加;其次,充裕的现金有助于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价格上获得优势,能够根据原料价格波动趋势通过择机扩大采购量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因此,随着公司未来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公司面临着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

(3)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偿债压力略有提升。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80,000Nm3/h空压机项目、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将延伸公司现有热电联产业务的产业链,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实现热、电、气三联供;同时提高运行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深化业务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巩固并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 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但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实现经济效益,公司发展将得到有力支撑,营业收入规模、利润水平将有所增加,整体经营实力得以提升。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 查阅地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联系人:密志春

● 电话:0575-83122625

● 传真:0575-8318127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