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敬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鉴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000份。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768份。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25份。

鉴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592份。

鉴于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8,558份。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3,076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714,819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峰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峰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全球财务与资本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郭峰伟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

郭峰伟先生简历

郭峰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5年8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财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供应链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起,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郭峰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RAY TZUHSIN HUANG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蔡秉宪先生的辞职报告。RAY TZUHSIN HUANG先生、蔡秉宪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RAY TZUHSIN HUANG先生、蔡秉宪先生辞职后均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RAY TZUHSIN HUANG先生、蔡秉宪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RAY TZUHSIN HUANG先生、蔡秉宪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RAY TZUHSIN HUANG先生、蔡秉宪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工作。

RAY TZUHSIN HUANG先生、蔡秉宪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RAY TZUHSIN HUANG先生、蔡秉宪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尚平先生、潘尚锋(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

陈尚平先生简历

陈尚平,男,1974年生,大专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品佳股份有限公司、安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健国际(上海)、科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佳集团(中国)。2012年5月-2017年6月曾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裁。现为自由职业。

陈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潘尚锋先生简历

潘尚锋,男,1978年生,高中学历。2008年3月至2012年5月,任温州市联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2022年7月,历任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海南种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潘尚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峰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根据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提名,聘任郭峰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全球财务与资本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鉴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000份。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768份。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25份。

鉴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592份。

鉴于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8,558份。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3,076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714,819份。

本次注销不影响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14,819份,其中:

1、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4,000份;

2、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768份;

3、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825份;

4、注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73,592份;

5、注销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8,558份;

6、注销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3,076份。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714,819份进行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及授权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000份。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768份。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25份。

鉴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592份。

鉴于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8,558份。

鉴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13,076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714,819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期权按照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期权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0- 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1日

至2023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3年3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9 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