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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提示: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止2023年3月2日的数据显示,公司静态市盈率为401.18,市净率为7.0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9.49,市净率为3.29。公司市盈率、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截止2023年3月2日的数据显示,公司静态市盈率为401.18,市净率为7.0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处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9.49,市净率为3.29。公司市盈率、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