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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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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3-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3年3月7日(含)至3月9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C类份额单日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300万元限额(含3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3年3月10日起(含)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东方红鑫安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60元,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76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3年3月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3月8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定投业务规则

二、代销机构信息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关于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东方红汇阳债券Z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C类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3年3月7日(含)至3月9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C类份额单日累计金额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2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2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2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0万元限额(含2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A、C类份额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Z类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3年3月7日(含)至3月9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Z类份额单日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含1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Z类份额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23年3月10日(含)起恢复办理A、C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Z类份额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