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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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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12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32,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各类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2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二)现金管理产品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情况。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各类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