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8版)
2、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中心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管理,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形势、市场环境变化等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谨慎选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研究、论证。
4、严格审核交易方案,确保各操作环节的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投资额度等均符合公司内控要求,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5、严格控制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模,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以避免出现大额损失。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降低追加保证金风险,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核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在期货和衍生品商品市场及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减轻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可以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1、对于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实货方面的主要交易对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声誉,具有较好的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保障;在纸货方面,公司主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流程规范、可靠。
2、对于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已累积一定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经验,且交易范围与商品套期保值涉及的交易品种基本一致,公司将在遵循谨慎原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展。
3、公司已建立健全严格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体系与风险控制措施,在制度设置、交易方案审核、交易规模控制、跟踪管理等方面均已落实管控要求,并已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预警、止损额度,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具备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其中,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价格波动及汇率风险,同时适度开展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收益,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公司已累积一定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验,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可行性分析报告已充分说明了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相关风险。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设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和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3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授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仍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委托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经营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前述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0,000张募集配套资金,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15,169,740.10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现金管理受托方及产品,明确金额、产品存续期间,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终止。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00.00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仍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有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经营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内控制度健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2023年3月6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6)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人员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致同事务所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业务信息:致同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倩婷,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致同事务所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审计工作量等与致同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致同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充分了解了致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及时、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致同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0日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同意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李婉玲等53名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原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向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发行股份共5,256,212股,并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20,157,812.00元增加至625,414,024.00元,股份总额由620,157,812股增加至625,414,024股。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拓展和经营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6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绩效,积极践行ESG发展理念,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增加ESG相关工作职责;此外,根据ESG评价要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新修订规则,以及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订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相应地修订。
二、本次具体制订、修订制度
■
上述第1-2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敬请留意公司后续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第3-8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8日
至2023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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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后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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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博、刘苹苹
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邮件:jxjf@jovo.com.cn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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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至3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8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战略规划,以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业务发展战略规划、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15:00-16:00
(二)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至3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