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家用冰箱、冷柜的研发与制造,依托资深管理团队,公司在研发技术、工艺设计、产品品质、制造成本、运营效率等方面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多年来,公司秉持“客户为先,团队为本”的价值观,用专业到极致的理念为全球客户提供最有竞争力的高性价比产品,致力于做全世界最好的冰箱。
■
经过20年深耕细作,公司控股子公司奥马冰箱现设9大制造基地、13条高效生产线、综合年产能可达1500万台,经营规模保持稳步增长;2022年全球销量达846万台,目前产销规模全球排名第七,公司已实现连续14年冰箱出口销量排名第一。
■
在技术方面,奥马冰箱恪守去繁至简的研发理念,从市场和用户角度出发,追求产品理性实用的技术价值,通过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公司产品可搭载六区功能分储、零下25度深冷技术、AI语音控制、LT蓝晶净味、智控零度超保鲜、智控保湿技术、宽幅变温技术、智控双变频科技、第五代风冷无霜技术等科技,降低整机能耗、噪音,达到食物保鲜水润不风干,冰箱冷冻深冻不结霜,引领风冷冰箱进入智能双变频时代。
■
在品质及设计方面,公司产品追求面向全球市场的高级品质,可满足严苛的欧洲能效标准,产品通过全球多个知名品牌设立的独立实验室测试,全面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国际知名监测机构SGS、CSA、TUV、ITS和德凯授权的监测中心测试,产品获得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环保、能耗等认证。此外,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奥马冰箱在努力修炼内功的同时,在产品外观及工艺设计上,联合意大利UP Design设计机构丰富产品设计的差异化和美观实用性,为用户创造高质量的生活体验。
■
在经营模式方面,公司已布局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在线实时、管理移动化、智能化、数字化,不断促进企业运营效率提升,增强企业竞争力。未来,公司冰箱业务板块将继续坚持独特的商业模式,坚持全球化运营,聚焦冰箱和冷柜、聚焦风冷技术、聚焦智能制造,坚持初心,专业为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2000多合作伙伴提供优质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因公司原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2年9月,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 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2022年9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2 年9月2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奥马”变更为“奥马电器”。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6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65.5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16.4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920.6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783.29万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预算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预算,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笑洋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相关章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6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65.5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16.4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920.6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783.2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4亿欧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含)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拟向关联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拟向TCL实业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周笑洋先生、陈明先生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与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2023年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9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8日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联股东需对议案9《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一11:30、14:00一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3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奥马电器),邮编 100028(信函请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吴鑫;
(2)联系电话:(0755)8652 9556;
(3)传真号码:(0755)8652 9556(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电子邮箱:homa_ir@homavip.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奥马电器)。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奥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3月2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三: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谦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相关章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6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65.5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16.4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920.6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783.29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2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9331号)。本公司现就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1)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如2021年审计报告附注十四、(三)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102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告知书》(证监结案字0062022001号),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1029号)所载立案事项,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3年度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20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10亿美元,欧元币种不超过4亿欧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授信额度),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3年度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含)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拟向关联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拟向TCL实业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殿谦先生、王成先生、徐荦荦先生、张荣升先生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与国内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2023年拟授权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或津贴标准
未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职务津贴。在公司专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6万元/年;上述津贴均按月发放。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最高赔偿限额为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费及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12个月/期。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放弃部分股份
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23年3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TCL家电”)发来的《关于自愿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TCL家电前期收购公司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等行为,为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TCL家电做出如下承诺:
(一)表决权放弃及放弃期限
1、鉴于TCL家电存在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关系,亦存在借用第三方证券账户交易公司股票的违规事实,TCL家电承诺自愿放弃其从前述主体受让的公司股份(合计55,839,2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5%,占TCL家电所持公司股份的10.72%,以下简称“放弃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2、弃权期限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即2023年3月7日)起的36个月,期满后自动恢复;
3、在弃权期限内,如因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导致本承诺项下放弃股份增加的,TCL家电也将自动按照本承诺放弃增加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TCL家电的一致行动人仅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TCL家电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4,105,2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9%,其中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88,266,030股,拥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45.04%。
(二)其他事项
TCL家电将一如既往在市场拓展、流动资金、长期融资、供应链等方面持续为奥马电器赋能,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以更优异的业绩回馈股东和社会。
二、对公司的影响
1、TCL家电本次承诺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9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TCL家电自控股公司以来,在公司资金需求、银行增信、海运物流、市场拓展及风险资产处置等方面持续为公司赋能,目前,公司冰箱主业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全面转向健康发展的正轨。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TCL家电《关于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第 15 号。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2022年12月13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3年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银行(商业)票据贴现、人民币/外币贷款、国内外贸易融资业务(进出口押汇、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减免保证金开证、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票据贴现、出口打包放款、订单融资、出口信保、银行保函、跨境融资等业务)、其他资金交易业务、低风险业务(含凭证式国债和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单质押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此外,为确保公司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现金、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厂房、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在银行机构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投资金额: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
2、投资种类:一般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及其它风险等级为PR3级及以上理财产品。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有效期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审批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项举措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余额在任一时点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本次购买银行理财资金主要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强等特点,一般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及其它风险等级为PR3级及以上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购买的各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6、决策程序: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审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拟购买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审批额度内和额度有效期内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等相关事宜。在理财期间与对方密切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或报告公司,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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