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6日、3月7日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短期内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现将相关事项存在的风险提示如下: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31亿元到-54.32亿元,详见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14)。法院裁定受理宏图三胞债权人对其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将导致公司丧失对宏图三胞的控制权,宏图三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宏图三胞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88,303.78万元、其他应收款376,791.16万元、对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7,264.24万元;公司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宏图三胞预付款项144,925.49万元。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宏图三胞破产清算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4、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