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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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2%的提示性公告

2023-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其中股东减持涉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公司股东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17,07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2,3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44,77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连庆明、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在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3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716,51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7.42%减少至6.37%。同时,因在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间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68,346,667股增加至68,623,867股,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收到股东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伟思医疗股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5,8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39%。综上,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除上表所列一致行动人外,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在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间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68,346,667股增加至68,623,867股,阳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上市后总股本68,346,667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68,623,867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