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3-021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8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3-022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并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鉴于股票发行注册制已全面实施,现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披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3-02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8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