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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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谭立峰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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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032,91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2,030,466.8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9,370,268.53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198.3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2]3-115号《验资报告》(以下简称 “《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2,266.02万元低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0,0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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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经管理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佰维存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佰维存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并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经管理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年3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8日,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维存储”或“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同意注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公告》([2022]15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 股,每股发行价格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203.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937.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66.02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佰维存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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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调整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22,660,198.33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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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授权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并由公司财经管理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编制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27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233号南蓉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7日
至2023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谭立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3年3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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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3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2、特别决议议案: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成思、徐健峰、孙静、孙亮、深圳方泰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德盛(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佰泰(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佰盛(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当对议案3、议案4、议案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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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3月24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炎烽
2、联系电话:0755-26715701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 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3-0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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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