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3-01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23年3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暂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伯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伯特转债”对应的《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由于“伯特转债”的公开发行日为2021年6月29日,存续期6年,剩余存续期较长且相关资金已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中,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伯特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且自2023 年3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在“伯特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3-01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暂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伯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伯特转债”对应的《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由于“伯特转债”的公开发行日为2021年6月29日,存续期6年,剩余存续期较长且相关资金已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中,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伯特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且自2023 年3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在“伯特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3626 转债简称:伯特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8日已触发“伯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 2023年3月9日至 2023年9月8日),若“伯特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以2023年9月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伯特转债” 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伯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90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02亿元,存续期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1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0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伯特转债,债券代码:113626。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伯特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0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5.88元/股。
二、 “伯特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8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伯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伯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 的议案》。由于“伯特转债”的公开发行日为2021年6月29日,存续期6年,剩余存续期较长且相关资金已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中,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伯特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伯特转债”,且自2023 年3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在“伯特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伯特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伯特转债”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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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增减持“伯特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拟交易“伯特转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从 2023年9月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起重新计算,当“伯特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伯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