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1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5人,代表股份309,444,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9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52,983,1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4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7人,代表股份56,461,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47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杨婧雪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4,398,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2113%;反对55,046,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80%;反对55,046,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杨婧雪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