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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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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023-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3-00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8,07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自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已经达到披露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委托理财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授权情况

(1)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机构发行的单独投向房地产的融资类理财产品除外),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037、2022-050号临时公告。

(2)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第五条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的委托理财,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依据上述规定,股东大会授权之外的委托理财,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是在董事长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委托理财情况

(1)明细情况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含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合同中暂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从理财收益扣除。

公司(含子公司)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和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资产等。合同中暂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从理财收益扣除。

公司(含子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银行存款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主要挂钩标的为彭博“USDCAD CURRENCY QR”页面中美元兑加元的实时价格,合同中不存在履约担保和收取业务管理费的情形。

公司(含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金拆借、逆回购、银行存款,并可投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金融资产。业务管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从理财收益扣除。

公司(含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大额存单,为银行存款类产品,合同中不存在履约担保和收取业务管理费的情形,可转让,可质押,公司提前支取按照0.30%利率计算利息。

公司(含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银行存款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主要挂钩标的为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页面中美元兑日元即期汇率,合同中不存在履约担保和收取业务管理费的情形。

公司(含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类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理财产品资金主要投资于(1)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2)固定收益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3)权益类: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 ETF、可分离债、可转换债、定向增发和其他权益类资产;(4)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人民币利率互换、人民币利率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国债期货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合同中暂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从理财收益扣除。

2、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第五条规定购买的委托理财情况

(1)明细情况

(2)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信托计划,风险等级为中风险,信托资金主要投向用于唐山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开发的唐山市唐沣壹号院项目建设。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截止11月30日如下:总资产250,546.11万元,净资产33,099.25万元。同时标的公司以其开发的唐山市唐沣壹号院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未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陕西建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标的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的信托计划,风险等级为中风险,资金主要投向用于珠海华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郡)下属珠海华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开发的金湾华发国际商务中心商务区开发建设、装修及升级改造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截止6月30日如下:总资产201,396.16万元,净资产96,418.17万元。同时信托公司与珠海华郡签订对赌协议,以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率作为条件进行业绩对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珠海华郡对赌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珠海华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监督与风险控制。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与知名度较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资金为自有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需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百货零售行业,收入均为现金收入,持有的银行活期化理财可以随时赎回,目前公司无大额经营性支出,以上理财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影响本金及预期收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