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7版)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30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
至2023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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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 3月29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5:3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室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3(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繁骏、钱静波
联系电话:0512-67027000
传真号码:0512-67027009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邮编:215126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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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5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以上议案1至议案5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3-009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号楼1101室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 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4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金福,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洪毅,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邹吉丰,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1年度相同。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 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