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7,313,816,49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23,934,309元。加上公司中期已经派发的现金红利1,023,944,242元,2022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47,878,551元,其中中小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41元,大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16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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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全球聚烯烃行业继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国化工专业网站隆众资讯数据,2022年全球聚乙烯新增产能约927万吨,实际产能约14,955万吨,比上年增长6.6%;截止2022年,全球聚丙烯产能达10,733万吨,比上年增长4.40%。国内聚烯烃行业增长速度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一)市场供需:国内聚烯烃行业供需基本平衡并继续呈增长态势
2022年,国内聚烯烃行业仍处于产能扩张期,产能和产量增长较快,聚乙烯、聚丙烯产能合计6,520万吨,同比增加468万吨,增长7.73%;产量合计5,410万吨,同比增加324万吨,增长6.37%。
由于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及防控政策对居民出行与物流运输影响较大,聚烯烃表观消费量不及预期,聚乙烯、聚丙烯表观消费量合计7,008万吨,同比增加172万吨,增长2.52%。
报告期内,国内聚烯烃行业在产能增长的同时,产品升级速度明显提升,POE、茂金属聚烯烃、高碳α烯烃都获得较快发展,因此,聚烯烃产品的进口比例有所减少,自给能力有所增强,对外依存度有所降低,聚乙烯、聚丙烯合计对外依存度25.65%,同比下降2.71个百分点。
报告期中国聚乙烯供需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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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网站
报告期中国聚丙烯供需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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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网站
(二)价格走势:聚烯烃价格波动下行,年底受经济向好预期影响开始回升
2022年,受原油价格总体持续高位的支撑,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总体中幅波动。年内,由于北、上、深等核心经济区相续爆发严重疫情,对聚乙烯、聚丙烯下游开工以及物流运输造成阻碍,国内需求不及预期;美欧等主要经济体为了控制严重的通货膨胀,持续大幅加息收缩流动性,压制大宗商品价格,影响经济增长大幅下滑。受国内需求减弱的影响,以及美欧经济可能面临衰退的预期,聚乙烯、聚丙烯价格自二季度开始波动下行。但到了年末,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化经济复苏政策;美联储在经过严厉的加息缩表后,通货膨胀率有所下降,市场预期国内外经济已经越过底点,聚乙烯、聚丙烯价格开始回升。
报告期国内聚乙烯现货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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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国内聚丙烯现货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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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聚乙烯,英文缩写为PE,具体分为三大类:1、高压低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LDPE;2、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LLDPE;3、低压高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HDPE。聚丙烯,英文缩写为PP,市场通常将其分为均聚聚丙烯、共聚聚丙烯,拉丝料是均聚聚丙烯的主要用途)
(三)利润水平:受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影响,聚烯烃行业利润下降,煤制烯烃表现较好
根据金联创统计数据,2022年油制聚乙烯1-9月平均利润-350元/吨,较2021年平均利润1,764元/吨大幅下降119%。2022年煤制聚乙烯1-9月平均利润1,276元/吨,较2021年1,496元/吨下降14.71%,整体利润水平小幅缩减。四季度,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波动下行,油制聚乙烯、煤制聚乙烯利润水平较1-9月平均利润有所下降。岁末年初,受国内外经济向好预期的影响,利润水平开始回升。
聚丙烯的利润水平变化趋势与聚乙烯基本一致,但整体利润水平弱于聚乙烯。油制聚丙烯利润年内震荡下行为主,基本维持在盈亏线以下,低点在5月份,为-2,697元/吨,高点在1月份为353元/吨。煤制聚丙烯利润年内先涨后回落,三季度低位震荡为主,低点在195元/吨,高点在1,845元/吨。丙烷脱氢制聚丙烯利润震荡走低为主,年内低点在-1,630元/吨,高点在177元/吨。
报告期国内不同原料聚乙烯盈利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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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国内不同原料聚丙烯盈利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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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料供应:聚烯烃的三大原料价格均处于历史较高位
由俄乌冲突引发的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制裁,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石油、天然气进口大幅减少,导致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在内的全球能源供需错配;石油输出国组织与美国利益摩擦加大,在美国牵头制裁俄罗斯能源出口时,中东主要产油国没有配合增产,导致全球石油供应偏紧,价格居高不下;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偏紧又导致煤炭用量增加,煤炭价格维持相对高位。
在国家政策调控下,2022年上半年,中国原煤产量增长明显,电煤保供成果显著,煤炭价格相对平稳。下半年,受国际煤炭供应趋紧影响,进口煤价倒挂,导致进口煤数量下降,国内煤炭供应紧平衡,煤炭价格有所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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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中国煤炭资源网等专业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具体包括:(1)煤制烯烃,即以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再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聚乙烯、聚丙烯;(2)焦化,即将原煤洗选为精煤,再用精煤进行炼焦生产焦炭;(3)精细化工,以煤制烯烃、炼焦业务的副产品生产MTBE、纯苯、工业萘、改质沥青、蒽油等精细化工产品。其中,煤制烯烃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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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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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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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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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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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42,984.83万元,较上年增长22.02%;利润总额人民币730,738.72万元,较上年下降1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0,250.24万元,较上年下降10.8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757,831.43万元,较年初增长2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387,463.40万元,较年初增长10.3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4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及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党彦宝先生、卢军先生、刘元管先生、高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和租赁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及租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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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向关联方出售(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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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进行单独列示,300万元(含)及以下的零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的其他关联方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党彦全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银川市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商业街路口)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天然气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94.47万元、净资产2,783.2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0183.92万元、净利润192.05万元。
2、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金田
注册资本:1330.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盐池县工业园区高沙窝功能区
经营范围:废旧塑料的回收和再利用;塑料纺织袋、农膜、工业用袋的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建材销售;机械设备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焦炭的销售运输;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蒽油、酚油、1、3-丁二烯、丙烯腈、乙烯、戊烷、氨、氨水、粗苯、改质沥青、氢氧化钠、氯化二乙基铝、苯乙烯、洗油、甲醇、二甲苯、纯苯、液氧、液氮、丁烷、石脑油、1-丁烯、三乙基铝、硫磺、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丙烷、石脑油、1-丁烯、三乙基铝、硫磺、液化石脑气、液化天然气、丙烷、煤焦油、甲基叔丁基醚、甲基丁烷、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231.68万元、净资产5,883.68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3,636.87万元、净利润875.63万元。
3、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本林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国银川国际商贸城6号办公楼一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155.21万元、净资产12,988.6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6,819.32万元、净利润5,165.36万元。
4、宁夏华德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兵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中凯中心广场3幢1层28号房
经营范围:储油罐、仓库租赁;苯、汽油、氧、甲苯、煤焦油、氮、丙烯、液化石油气、氦、丙烷、柴油、氩、二甲醚、油乳剂、盐酸、正丁烷、石脑油、硫酸、异丁烷、 溶剂油、无水乙醇、三聚丙烯、石油原油、甲醇、乙烯、蒽油、混合芳烃、乙炔、洗油、芳烃、乙烷、蜡油、重芳烃、硫化氢、燃料油、稳定轻烃、1-丁烯、重油、甲醇、2-丁烯、凝析油、异芳烃、粗白油、裂解轻油、重质液体蜡油、轻质液体蜡油、化工辅料(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批发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00.00万元、净资产5,000.00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5,000.00万元、净利润 5,000.00万元。
5、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卫卫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9010-2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5,768.30万元、净资产119,279.95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20.05万元。
6、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党彦宝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总部大楼A座A1501-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5,856.98 万元、净资产304,862.87 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137.13万元。
7、宁夏锐安建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街121号东城人家82号楼1206室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建筑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专业作业;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8.93万元、净资产459.74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440.78万元、净利润-19.06万元。
8、鄂尔多斯市蒙宝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汪富贵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126室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五金、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建材、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水泥制品、装潢材料、砂石料、沙子、水泥、水洗砂、石材、钢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21.84万元、净资产-7.9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96.52万元、净利润-2.29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党彦全、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廷、宁夏华德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廷、宁夏锐安建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党自岗,鄂尔多斯市蒙宝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富贵,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先生的直系、旁系亲属,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党彦宝先生,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以上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情况公平、合理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按照公司统一政策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宝丰”);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建设,加快融资进度,降低融资成本,拟对内蒙宝丰融资提供不超过15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为最高限额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限额内签署融资担保事项(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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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相关额度之日止,以上为预计2023年度公司对内蒙宝丰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该预计金额可以在公司各属下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326室
3.法定代表人:李志斌
4.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不含相关危险品项目);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
5.内蒙宝丰于2020年7月成立,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
(二)本公司持有内蒙9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内蒙宝丰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本公司对该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同意为该项目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办理该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属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 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并扣除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2,502,368.25元;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即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11,977,952,417.0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总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 2022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 股,扣除不参与现金分红的公司回购股份19,543,506股,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为7,313,816,494股,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1,023,934,309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2年12月对2022年前三季度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为1,023,944,242元(含税),加上本次年度末期现金红利,公司2022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47,878,551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2,502,368.25元的32.49%。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大股东”)2022年度每股现金红利合计0.2616元,除大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022年度每股现金红利合计0.3241元。
公司2022年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时,公司大股东通过差异化分红已经承担了2022年度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全部款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的累计次数5次,金额合计30,000万元。
3.为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中小股东是指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大股东”)拟对普通股股东因本次捐赠导致每股收益减少的金额通过差额现金分红方式做出全额补偿。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助力宁夏全区及甘肃酒泉市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践行做有责任感企业的使命,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于2023年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简称“燕宝慈善基金会”或“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
(二)燕宝慈善基金会为党彦宝夫妇发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党彦宝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向燕宝慈善基金会的捐赠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关于捐赠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燕宝慈善基金会为党彦宝夫妇发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党彦宝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2.性质:非公募基金会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宝丰集团办公楼C区3楼
4.法定代表人:党彦宝
5.原始基金数额:壹仟万元整
6.业务范围:资助教育、卫生事业和老年福利服务事宜、救助孤寡病残等弱势群体、为基金会保值、增值开展投资活动,接受捐赠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项目,资助和开展其他公益活动。
7.燕宝慈善基金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
8.燕宝慈善基金会2022年现金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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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运作模式
1.主要历史沿革及现状
燕宝慈善基金会系由党彦宝夫妇发起的基金会。2010年12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核发了《关于同意成立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的批复》(编号为宁民发〔2010〕184号),同意成立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基金会相应领取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燕宝慈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来源于党彦宝先生及边海燕女士捐赠。燕宝慈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依法规范运作。
2.基金运作模式、资金最终流向
燕宝慈善基金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认证的合法慈善组织,因其为非公募基金会,无法对外募资,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宝丰能源向其捐赠资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章程》对基金会的性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的设置、基金会财产管理和使用、重大事项的决议程序、公益资助项目及年度报告的公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燕宝慈善基金会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燕宝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本届理事会组成人员为党彦宝(理事长、公司董事长)、边海燕(理事、党彦宝配偶)、卢军(理事、公司董事)、夏云(理事、公司监事会主席)、耿楠(理事);本届监事为郑存孝(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本届会长为党彦宝(兼)、副会长为张昭、执行秘书长马冬梅、郭素。重大募捐、投资活动等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理事会表决,2/3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会每年确定年度捐资助学及公益慈善支出计划及额度,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负责具体事项落实。同时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燕宝慈善基金会资金的主要支出去向为捐资助学,2020年至2022年捐资助学现金流出占业务活动成本现金流出的比例分别为79.84%、83.06%、91.02%。
三、基金会资金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事项,除必要的人员工资和行政支出等管理费用外,燕宝慈善基金会2020至2022年度的资金支出范围均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界定的公益事业项目。
燕宝慈善基金会的捐赠支出流出主要为:长期致力于教育助学、气候变化、粮食安全、医疗、养老、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公益慈善。不存在将捐赠资金转移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已计提而长期未拨付的情况。
燕宝慈善基金会每年将审计报告、现金收支报告及慈善项目报告在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次捐赠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捐赠主要用于“教育助学”为核心的公益慈善事业,本次捐赠资金通过燕宝慈善基金会对宁夏全区及甘肃酒泉市范围内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实施全覆盖奖励资助;对宁夏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贫困户的高职生、高中生进行奖励资助。本科生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根据学制奖励资助直至毕业;高职、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3年。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30号前申请奖励资助,经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提交燕宝慈善基金会复审,基金会每年从9月份到12月份对复审通过的学生发放燕宝奖助学金银行卡并支付奖助学金;对已持续受奖励资助学生,基金会每年从2月份到12月份按照计划发放奖助学金。
本次捐赠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公司对基金会的捐赠支出将根据基金会的捐助计划实行分期分批支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本次捐赠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影响。为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大股东将对中小股股东因本次捐赠导致每股收益减少的金额做出全额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参见公司2022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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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0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