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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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盐化路以西、南海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陈小强

成立日期:2009年7月

注册资本:10,750万元

主要经营:塑胶管道生产、销售安装、塑胶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塑胶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阀门管道设备、防水堵漏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水暖管道维修。(以上经营项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以上四项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人吕万举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

履约能力分析:通汇管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浩天然气化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法定代表人:纪小华

成立日期:2004年9月

注册资本:235,000.00万元

主要经营:甲醇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文件经营);自营或代理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棋牌娱乐、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保健按摩服务、洗浴服务、旅游纪念品、工艺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销售、烟零售;汽车租赁;花卉、房屋、场地出租;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洗车、停车、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持有该公司60.32%的股份;关联人肖永琼持有该公司3.35%的股份;关联人林吉芳持有该公司3.35%的股份。

履约能力分析:中浩天然气化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以下简称“希尔顿逸林酒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负责人:李涛

成立日期:2011年6月

主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棋牌娱乐、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保健按摩服务、洗浴服务(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旅游纪念品、工艺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销售、烟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花卉、房屋、场地出租;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洗衣、洗车、停车、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公司关联方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希尔顿逸林酒店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藏格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科技”)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长鑫大厦11幢1单元12406室038号

法定代表人:罗云

成立日期:2020年7月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我公司的联营企业,持股比例为19%。

履约能力分析:藏格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5、格尔木市小小酒家(以下简称“小小酒家”)

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2号

投资人:肖永明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

主要经营:饮食服务(凭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持股100%,直接控制该独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小小酒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6、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改则县文化路

法定代表人:朱海飞

成立日期:2008年6月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要经营:盐湖硼(钾锂)矿详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关联方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麻米措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额度

1、定价依据: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公司各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相关的费用及支付方式遵循市场价。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本议案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方协商签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主营业务以氯化钾、碳酸锂的生产、销售为主,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独立性不受上述关联交易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提交的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肖宁、肖瑶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此次审议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2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狄云龙 荆建明 汤加全 虞丽新 郭澳 骆竞 宋朝晖 谈建忠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衡会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所目前合伙人数量84人,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所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8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天衡会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1年度年末数1,455.3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无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栋清,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文涛,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畅,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栋清、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畅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衡会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所负责本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建议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商定。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天衡会计所在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天衡会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衡会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3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杜强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杜强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杜强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杜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杜强先生简历

杜强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年获得全球风险职业协会(GARP)颁发的金融风险经理证书(FRM)。杜强先生曾就职于多家大型矿业企业,拥有丰富的海外矿山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经验,曾历任山东黄金集团海外事业部总裁、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铝业公司中铝矿业国际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位;2022年11月起至今任职于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杜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4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藏格矿业2022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3月14日(星期二)下午3:00至5:00时在“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宁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肖瑶先生、独立董事刘娅女士、财务总监田太垠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瑞雪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杜强先生简历

杜强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200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87年9月-1991年7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运输系工科学士。熟练运用英语、西班牙语和粤语;2010年获得全球风险职业协会(GARP)颁发的金融风险经理证书(FRM)。1991年1月一1993年12月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机电产品出口专员;1994年1月一2002年12月任中航凯信实业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2003年1月一2007年9月任中纺集团战略投资经理;2007年9月一2009年2月任美国甘维珍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9年2月一2017年4月任中国铝业公司中铝矿业国际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一2022年10月任山东黄金集团海外事业部总裁;2022年11月起至今任职于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杜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5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授权事宜: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限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八)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风险:委托理财的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委托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对资金使用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6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薪酬确认及

2023年薪酬发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津贴考核、超额奖励确认及2023年薪酬津贴发放方案》《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津贴考核确认及2023年薪酬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

(一)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考核确认

1、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绩效管理办法》,综合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董事履职情况,全额兑现2022年董事薪酬津贴。

2、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绩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建议给予公司相关董事超额奖励,奖金总额不超过221.5万元。

(二)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考核确认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绩效管理办法》,综合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监事履职情况,全额兑现2022年监事薪酬津贴。

二、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发放方案

根据《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绩效管理办法》,公司建议2023年董事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1、董事长:350万元(税前);

2、副董事长兼总经理:320万元(税前);

3、其他担任经营管理层职务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4、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津贴:13.5万元(税前)。

(二)2023年监事薪酬津贴发放方案

根据《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绩效管理办法》,公司建议2023年监事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1、监事会主席:55万元(税前);

2、监事津贴:4万元(税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董事薪酬津贴标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该解释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了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前述①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②、③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