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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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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授信及提供担保系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将用于日常经营及相关主营业务拓展。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同时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利虔先生、刘宇晶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关联方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及关联方进行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6.61%、4.1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利虔先生、刘宇晶先生、赵凌阳先生、李文然先生、张颖先生、陈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时现女士、朱慧婷女士、何壮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朱慧婷女士、何壮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时现女士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时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监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丹丹女士、周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职工监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金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金凤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任期与非职工监事任期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利虔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6月,历任北京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成部实验员、项目经理、项目立项组组长;2005年6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聚德阳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海泰天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3月投资创建阳光诺和有限,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朗研生命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百奥药业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永安制药董事长;现兼任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长。

刘宇晶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7月至2009年3月,历任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制剂分析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3月参与投资创建阳光诺和有限,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3月,任百奥药业董事;2017年2月至2020年4月,任永安制药董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萃生源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总经理;现兼任诺和德美执行董事、阳光德美执行董事、诺和晟泰执行董事、弘生医药执行董事、诺和必拓执行董事、诺和晟欣执行董事、诺和晟鸿执行董事、先宁医药执行董事。

赵凌阳先生,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员;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助理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审计部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股权融资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卡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兼任诺和必拓监事。

李文然先生,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任江苏东大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硬件工程师;2011年7至2013年7月,任航天五院508所单机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任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物流中心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研究员;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亦庄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研究院任高级研究员;2017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副总裁;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任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张颖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14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疗健康投资部投资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投资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现兼任上海德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阿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未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巧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立生医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融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时现女士,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至1989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教师;1989年1月至2002年3月,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系教师;2002年3月任审计学系系主任助理,同年9月任审计系副主任,2005年3月任国际审计学院院长,2006年5月起任校党委委员、党委常委,兼任国际审计学院院长;2008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7年7月至2022年12月,任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现兼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

何壮坤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2003年5月,任北京市化工学校团委书记;2003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六合金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维拓优客工场创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与风控中心首席风控官;现兼任Ucommune groupholdings limited 董事、北京希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星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道元育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禄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维瓦尔第辐射空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立董事。

朱慧婷女士,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职江西省儿童医院药剂科;2007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职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江西省发改委商价处;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职江西省卫生厅药政处;2012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江西省儿童医院神经内科临床药师;2016年7月至2022年8月,任江西省儿童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秘书;2016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福棠儿童医学发展研究中心药学专业委员会秘书组秘书;2020年6月至今,任江西省儿童医院药学部副主任;2022年11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丹丹女士,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2月至2010年1月,历任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部职员、新药研发部科研管理人员、新药研发部部门负责人;2010年1月至今,任阳光诺和注册部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监事会主席。

周真女士,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山东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QC;2010年3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分析研究员;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实验室管理部经理。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凤女士,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华禧联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制剂部药物制剂专员;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任蓝十字(北京)药业有限公司产品部注册专员;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凯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经理;2010年9月至2017年9月,历任北京华众思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商务总监;2017年9月至今,历任阳光诺和商务经理、商务总监;现兼任北京华众维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诺和恒光监事、先宁医药监事、美速科用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举手投票表决,与会职工一致审议同意选举张金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凤女士,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华禧联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制剂部药物制剂专员;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任蓝十字(北京)药业有限公司产品部注册专员;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凯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经理;2010年9月至2017年9月,历任北京华众思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商务总监;2017年9月至今,历任阳光诺和商务经理、商务总监;现兼任北京华众维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诺和恒光监事、先宁医药监事、美速科用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30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

至2023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利虔、刘宇晶、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议案11利虔、刘宇晶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30号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3年3月29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sun-novo.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3月29日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30号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748199

联系人:赵凌阳、魏丽萍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实现营业收入67,660.64万元,同比增长37.06%;实现净利润15,804.01万元,同比增长45.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94.97万元,同比增长47.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162.64万元,同比增长38.6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2022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5,949,739.38元,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942,246.0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505,845,836.7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8,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78%,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送4股,合计转增3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000,000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利虔、刘宇晶、陈巧、张颖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2万元/年(税前),其余董事不支付薪酬,可根据参会实际情况报销差旅费用。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高管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关联董事刘宇晶、赵凌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利虔、刘宇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制度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利虔先生、刘宇晶先生、赵凌阳先生、李文然先生、张颖先生、陈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7.01 关于提名利虔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02 关于提名刘宇晶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03 关于提名赵凌阳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04 关于提名李文然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05 关于提名张颖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06 关于提名陈巧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时现女士、何壮坤先生、朱慧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何壮坤先生、朱慧婷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时现女士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时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该议案需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8.01 关于提名时现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2关于提名何壮坤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03关于提名朱慧婷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16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8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和认可《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监事会提议,拟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内部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其余未在内部任职监事薪酬为6万元/年(税前),差旅费用可根据参会实际情况报销。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关联方为公司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公正、公允、客观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价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丹丹女士、周真女士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11.01 关于提名王丹丹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02 关于提名周真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利虔先生、刘宇晶先生、陈巧女士、张颖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未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2年同类业务支出或营业收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3、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