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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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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3-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 002023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328.35万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4,868.40万元,实收股本为130,629.1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影响,公司下游行业投资放缓,市场容量不足,竞争加剧导致前期签订的订单价格持续走低,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中的材料费随之上涨。二是随着兰州新区出城入园、青岛核电厂房、新疆建厂等项目的建成,产能提升的同时,固定资产折旧、动能、人工成本等固定成本或相对固定成本大幅上升,受摊销费用增加的影响,当年出产产品成本中的工费(人工费、加工费、折旧费、以及其它制造费用)大幅增加。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73.77万元。

(二)2020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导致全年营业收入下降,但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动能、人工成本等固定成本或相对固定成本相对较高,导致公司主营业务亏损;二是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计提了部分减值准备;三是受疫情影响,并购子公司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瑞泽石化”)前期跟进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境外项目,业主方投资进度放缓,加之延迟复工复产等影响,瑞泽石化2020年度经营业绩下滑,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74.06万元。

因2018年、2020年亏损,导致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虽然公司2019年、2021年及2022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2023年针对弥补亏损的主要措施:一是坚定迈向高端化,着力推动产业经营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发展,全面推进技术高端化、产品高端化、服务高端化;二是聚焦转型升级,着力做大新能源新业务市场,着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坚定不移做大做强“核氢光储”产业;三是发挥平台效应,着力打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上市公司内部用足用好装备制造、科技创新、资本运作、管理服务四大平台资源,发挥体制优势,激发动力活力;四是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巩固阿米巴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各层级、岗位的经营意识,确保各级巴高效运转并激发经营活力;五是加强国际市场开拓,着力推进国际化进程,以经营国际化为目标,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为重点市场,多渠道助推国际化进程,以承接国外炼化工程总包项目为依托,带动自有装备制造、工程服务走出国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和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023号)确认,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93.32万元,其中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053.8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0,328.35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4,868.40万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22)。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23)。

7.审议通过《关于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临2023-024)。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2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璞临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023号)确认,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93.32万元,其中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053.8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0,328.35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4,868.40万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临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2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2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临2023-024)。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向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临2023-02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临2023-026)。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2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8)。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22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截至2015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567,154.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89.34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人民币17,500,000.00元及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1,3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1,199,989.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30日全部到账,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10022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2020年9月1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27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272.00股,募集资金总额1,329,999,999.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32,755.9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毕,结余资金1,503.57万元转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其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武都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美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住房城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8日、2021年12月27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285.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31)。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285.92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金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在2022年1月14日至1月24日期间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5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3月17日归还5,000.00万元;2022年9月28日归还1,000.00万元;2022年12月27日归还1,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5,500.00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兰石重装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兰石重装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2023-028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1日

至2023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3年3月30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3年3月29日一3月30日9:00-11:30、14:00-17:00(非工作日不予登记)

(四)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30314

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联系人:武锐锐 周怀莲

(二)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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