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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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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版)

2023-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元

说明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承诺效益。

说明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796.74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21,325.81万元,系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1,325.81万元,小于项目拟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27,796.74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元

说明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承诺效益。

说明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专项报告四。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创新工艺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生产

示范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创新工艺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生产示范线项目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经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项目建成后拟投产的部分产品的销售情况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计划投入10,000万元建设创新工艺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生产示范线(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悦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悦安”)负责承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原料制备车间、气柜区、压缩机车间、羰基铁合成车间、羰基铁分解车间、铁粉后处理车间、变电站、配套的厂前区及公用工程设施。购置隧道窑、气柜、压缩机、羰基铁合成釜、铁粉分解器以及还原炉等生产设备、各类辅助设备及检测仪器等,预计形成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示范线的生产能力。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创新工艺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生产示范线项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本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夏悦安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

3、经营范围: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李博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蔡巍先生为公司监事。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创新工艺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生产示范线项目

2、建设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悦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4、建设内容及规模:原料库、原料制备车间、气柜区、压缩机车间、羰基铁合成车间、羰基铁分解车间、铁粉后处理车间、变电站、配套的厂前区及公用工程设施。购置隧道窑、气柜、压缩机、羰基铁合成釜、铁粉分解器以及还原炉等生产设备、各类辅助设备及检测仪器等,形成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示范线的生产能力。

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项目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

7、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工期18个月

8、决策与审批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创新工艺年产3000吨羰基铁粉生产示范线项目的议案》,本项目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项目投资概算(项目实际执行中,将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建设进度及产品研发进度等情况进一步调整):

三、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据相关研究报告及下游客户交流情况,未来风电、光伏、储能以及新能源等行业发展迅速,变压、变流等电能变换场景将为高性能软磁粉末带来广阔市场空间。公司主打产品羰基铁粉具备粒度细、球形度好、纯度高等性能优势,作为相关下游应用电感元件的基础原材料,有望在未来数年内有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但目前,由于生产成本限制,羰基铁粉在软磁材料中的使用比例仍然较低,公司拟通过工艺创新,大幅度降低羰基铁粉的生产成本,释放潜在市场,满足电子、电力领域对高性能羰基铁粉需求的快速增长。

(二)可行性分析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自主研发了以伴生矿料、回收料及氧化铁皮等多种低成本含铁原料生产羰基铁粉的关键技术,具备了产业化条件,实现了羰基铁生产工艺的重大革新,项目技术风险总体可控。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具备项目所需的一氧化碳、氢气、水、电、气、汽等生产低成本要素及其运输网络地域优势,本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悦安负责承建,预计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值1.4亿元,利税合计约0.54亿元。公司将根据示范线建设进度、市场应用端发展情况,分步骤规划基于创新工艺的新增产能。

四、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通过前端创新羰基铁生产工艺,后端高质量研发迭代产品,确保技术水平引领行业,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为重点应用提供高质量新材料解决方案,助推公司成为新能源等用途金属软磁粉末的主要生产商之一。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拟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波动、设备未能及时供应等风险因素,在设备制造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规划内容的风险。上述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二)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市场前景的判断,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而实施的。然而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子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及时关注投资与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李上奎先生、于缘宝先生、李博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确认意见: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2年的相应数据。

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公司与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金额,主要是公司新开发产品增加了市场需求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

2、赣州清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江西悦锂科技有限公司

4、江西悦赣气体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纳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5%的股权;赣州清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江西悦锂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李博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江西悦赣气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于缘宝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上主体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少量采购产品、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悦安新材确认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8,795,342.2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040,064.91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440,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64,48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89%。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均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